桐柏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1號)
經桐柏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并報經南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2名,其中教師54名、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70名、規劃局21名、公安局30名、財政局3名、行政審批中心4名。現將《桐柏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實施方案》、《桐柏縣2014年公開招聘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實施方案》、《桐柏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桐柏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的職位為高中教師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共54名。其中高中教師50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4名(詳見附件1《桐柏縣2014擬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報考者應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自覺服從組織分配;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全日制普通中師及以上學歷。專科以下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
3、報考高中教師所學專業應符合相關專業要求(詳見附件4《桐柏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各學科專業要求》);報考高中教師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普通本科及其以上,往屆畢業生應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2014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時教師資格證不做要求,需在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
4、報考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應該熱愛特殊教育事業,熱愛殘疾學生;具有普通中師及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會使用手語教學。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處罰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已被招聘為桐柏縣特崗教師和在編教師。
(三)招聘程序和步驟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試講)、體檢和政審、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1、發布公告
通過桐柏網、桐柏電視臺、張榜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此次招聘的單位職位、名額、條件、程序和步驟。
2、報名與資格審查
凡符合招聘對象和條件的人員從發布公告之日起均可報名:
(1)報名。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現場照相和采集信息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須持以下有關證件:
①未就業人員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學位證、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證等原件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
②已就業的人員須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學位證、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證等原件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
③在我縣服務的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大學生村干部”、“三支一扶”)還應同時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每人只能選報一個職位,多報者無效。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未達到1:3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3、筆試
筆試采取異地出題,異地改卷。筆試內容主要以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念以及擔任教師應具備的相關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
根據有關規定,截止報名時,符合加分條件的“大學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考生憑相關部門證明,經嚴格審核確認后,增加筆試成績分數10分。
4、面試(試講)
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采取異地出題,聘用異地評委。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職位以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試講人員,如遇比例內最后一名同分,一并進入試講。高中教師試講內容為高中二年級所報學科教材,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試講內容為八年級所報學科教材。試講采用抽簽確定順序及內容,每人提前備課20分鐘,試講不超過20分鐘。試講采取現場評分的辦法,七名評委,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按50%計入總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試講)成績×50%。
5、體檢和政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政審人員(若遇最后一名總分相同時,取筆試成績高者,筆試和試講成績都相同時,增加名額一并進入)。體檢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09年修訂試行)》有關規定進行。
政審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進行。政審主要是對考生的政治表現、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現象進行審查(由所在鄉鎮綜治辦、派出所、計生辦提供證明),同時對考生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政審、資格審查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6、公示與聘用
對通過筆試、面試(試講)、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有關人事手續。新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1年制度,同時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納入縣全供事業編制,享受相關待遇,聘用人員應在單位至少服務5年方可流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者凡在規定的時間未參加筆試、面試(試講)、體檢、政審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特殊教育學校招聘出現缺額的,由縣人事部門牽頭,教育等相關部門配合根據特殊教學工作要求到培養特殊教育師資的院校進行雙向選擇招聘。
二、《桐柏縣2014年公開招聘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實施方案》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的職位為桐柏縣中心醫院專業技術人員70名。其中:醫學類30名(臨床醫生25名、中醫5名)、臨床護理30名、臨床檢驗4名、醫學影像4名、機械類1名、計算機類1名。具體招聘職位和名額詳見附件2《桐柏縣2014擬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具體相關專業要求詳見附件5《桐柏縣2014年公開招聘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專業要求》。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問題,熱愛衛生事業。
2、醫學類專業具有全日制普通專科以上學歷,專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臨床護理專業應具有普通中專以上學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臨床檢驗、醫學影像、機械類、計算機類均為專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具體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6、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處罰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桐柏縣衛生系統在編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步驟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實踐技能操作)、體檢和政審、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1、發布公告
通過桐柏網、桐柏電視臺、張榜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此次招聘的單位職位、名額、條件、程序和步驟。
2、報名與資格審查
凡符合招聘對象和條件的人員從發布公告之日起均可報名:
(1)報名。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現場照相和采集信息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須持以下有關證件:
①未就業人員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學位證、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執業(從業)資格證、職稱證等原件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
②已就業的人員須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學位證、執業(從業)資格證、職稱證等原件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
③在我縣服務的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大學生村干部”、“三支一扶”)還應同時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
每人只能選報一個職位,多報者無效。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未達到1:3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