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華瑤族自治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我縣教育衛生事業發展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縣委常委會議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全縣共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47名,其中教育系統51名,衛生系統196名。報考人員可通過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yz12333.cn)、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jh.gov.cn/)查閱相關信息。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適應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28日至1996年7月28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
(五)具備各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見附表1),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近3年內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招錄為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7月28日至7月30日。
3、報名地點:江華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報名要求: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報名。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3張近期同底1寸彩照。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考試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合格者,填寫《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專業要求審核參照《2014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2014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相近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縣招考領導小組認定是否可以報考。
6、繳費: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繳納考務費每人100元。
(二)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招考領導小組和市人社局批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降低開考比例。低于1:3比例開考的崗位,有可比成績的,考生相同科目筆試成績要達到該科目(同試卷)參考人員平均分方可進入面試;沒有可比成績的,筆試成績須達60分方可進入面試。對報名人數未到達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費。
2、筆試內容:筆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①教育系統高中教師筆試內容為相應學科高中課程知識;幼兒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心理學、幼兒保健學等相關知識。
②衛生系統縣直醫療衛生單位醫師1、醫師2、醫師3、醫師4崗位與鄉鎮衛生院醫師1、醫師5崗位筆試內容為臨床醫學專業知識;縣直醫療衛生單位醫師8和鄉鎮衛生院公衛崗位筆試內容為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公共衛生專業知識;縣直醫療衛生單位醫師6、醫師7崗位與鄉鎮衛生院醫師2、醫師3、醫師4崗位筆試內容為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和針灸推拿學專業知識;藥劑崗位筆試內容為藥學和中藥學專業知識;檢驗崗位筆試內容為醫學檢驗技術專業知識;護士崗位筆試內容為護理專業知識;縣直醫療衛生單位醫師5、放射、B超崗位筆試內容為醫學影像技術專業知識,以上衛生系統所有崗位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總分80分)和衛生法規知識(總分20分);會計崗位筆試內容為會計基礎理論知識(總分80分)和會計法律法規知識(總分20分)。
3、筆試時間:2014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1:00 。
4、筆試地點:沱江鎮中學。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5、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14年8月11日至8月12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收據到江華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一樓)領取。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教育系統音樂崗位的面試包含專業技能展示和說課兩個環節,其中專業技能展示總分為40分,說課總分為60分,幼兒教師崗位面試包含說課和五項全能(彈、唱、跳、說、畫),其中五項全能總分為40分,說課總分為60分,其他崗位面試均采取說課方式。衛生系統醫師、藥劑、檢驗、公衛、護士、放射、B超崗位的面試采取技能實際操作考核的方式,會計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
3、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如出現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入圍面試。
當出現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情況,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
對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確定。對面試時形不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應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實際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平均分,無面試可比成績的,須達到60分。
(四)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如出現末位入圍體檢人員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都相同的,教育系統音樂崗位按專業技能展示成績排名,幼兒教師崗位按五項全能成績排名,其他崗位則需進行加試說課,如音樂崗位專業技能展示成績又相同的,則加試說課,幼兒教師崗位五項全能成績又相同的,則加試說課;衛生系統醫師、藥劑、檢驗、公衛、護士、放射、B超崗位則加試技能實際操作考核,會計崗位則加試命題寫作。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縣人社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階段結果均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各界及考生的監督。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為7個工作日。
因在體檢、考察環節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八)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招考領導小組審定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由縣招考領導小組決定是否聘用。
衛生系統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寫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和是否服從分配(報考崗位安排在同一個單位的不用填報志愿,報考崗位安排在2個不同單位的只需填2個志愿),具體填寫志愿時間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志愿的,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縣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擬聘用人員所填志愿,按“同一崗位,志愿優先;同一志愿,分數優先(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錄取;未填中崗位志愿但填寫了服從分配的由縣招考領導小組統一進行分配;未填中崗位志愿且填寫不服從分配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在填寫志愿或錄取分配過程中,因各種原因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不再填寫志愿,由縣招考領導小組統一進行分配。
招聘人員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大中專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整個公開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考生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的,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招聘紀律的,視情節輕重,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