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信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關于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意見》(魯人社發【2013】13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濱辦字【2008】23號)文件精神和陽信教育實際,經縣人民政府、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2014年擬從社會公開招聘普通中小學教師、職業中專教師、幼兒教師及體育中學專業教練共計100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計劃
(一)縣直學校招聘計劃(35人)
學科 學段 |
語文 |
數學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歷史 |
地理 |
政治 |
機械類 |
護理學 |
化工類 |
幼教 |
田徑教練 |
合計 |
高中 |
5 |
3 |
1 |
1 |
2 |
1 |
1 |
14 | ||||||
初中 |
2 |
1 |
2 |
2 |
7 | |||||||||
小學 |
2 |
2 |
4 | |||||||||||
職業中專 |
1 |
2 |
2 |
5 | ||||||||||
學前教育 |
4 |
4 | ||||||||||||
體育中學 |
1 |
1 | ||||||||||||
合 計 |
9 |
5 |
1 |
2 |
4 |
1 |
1 |
2 |
1 |
2 |
2 |
4 |
1 |
35 |
(二)鄉鎮(街道)學校招聘計劃(65人)
學科 學段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政治 |
地理 |
音樂 |
體育 |
信息技術 |
幼教 |
合計 |
初中 |
4 |
7 |
2 |
6 |
4 |
3 |
5 |
1 |
|
32 | |||
小學 |
6 |
7 |
5 |
|
|
|
|
|
1 |
1 |
1 |
|
21 |
學前教育 |
10 |
10 | |||||||||||
定向招聘 |
2 |
2 | |||||||||||
合 計 |
10 |
14 |
7 |
6 |
4 |
3 |
5 |
1 |
1 |
1 |
1 |
12 |
65 |
二、招聘條件及范圍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
2、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要求。
3、須具有所報考學段或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非師范類畢業生報考職業中專專業教師崗位、優秀運動員報考體育中學教練崗位暫不作要求),須持有第一學歷就業報到證,報考縣直學校崗位的第一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取得學位證。
4、報考縣直學校教師崗位年齡須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報考鄉鎮(街道)學校教師崗位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報考體育中學教練崗位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同上)。碩士及以上學歷報考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現役軍人,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縣直學校招聘
報考人員除符合上述(一)(二)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普通中小學教師崗位(高中、初中、小學):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須具有濱州市戶籍;報考學科必須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學科一致。
2、職業中專專業教師崗位: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須具有濱州市戶籍。護理學崗位允許護理學、臨床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考生報考;化工類崗位允許化學、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石油工程專業報考;機械類崗位允許機械制造工藝教育、數控技術、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工程、機械電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報考。
3、學前教育教師崗位: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須具有濱州市戶籍。考生所學專業必須與報考學科一致并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4、體育中學專業教練崗位: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體育專業畢業生,專項為田徑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體育專業畢業生,專項為田徑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須具有濱州市戶籍;中專及以上學歷的現役、退役田徑專項優秀運動員,須具有陽信縣戶籍。
(四)鄉鎮(街道)學校招聘
報考人員除符合上述(一)(二)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專科及以上學歷,須具有濱州市戶籍;全日制普通中專畢業(須具有報到證)后取得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具有陽信縣戶籍。
2、“定向招聘”崗位僅限我省招募在濱州市服務或生源地為濱州市的“三支一扶”、“選派到村任職”、“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服務期滿2年(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2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且考核合格人員,以及陽信籍2012年、2013年和201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報考初中學科及小學英語、體育、音樂、信息技術崗位,必須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學科一致。若招聘計劃中沒有考生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學科)崗位,可根據文、理科類分別報考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學前教育崗位允許音樂、美術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報考(教師資格證不要求必須是幼兒教師資格)。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7月27日--7月29日(截止7月29日18:00)。
(二)報名地點:陽信一中潤紱樓。考生現場提交報名材料,以供資格審查。
(三)提交材料:
1、證書證件:
(1)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戶口簿,《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自行下載打印)。
(2)優秀運動員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現役或退役優秀運動員證書或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自行打印)。
(3)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人員,還須分類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①“三支一扶”大學生,須提交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須出具省“三支一扶”辦公室蓋章的相關證明);②“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須提交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③“選聘到村任職”大學生,須提交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④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入伍證和退役證,退役時間以退役證簽發時間為準。
(4)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單位主要領導人簽字和單位公章)。
報考人員所提供以上材料,有效身份證留存復印件,其他材料均留存原件和復印件。
筆試結束后、面試入圍人員公布前,所有報考人員不得領取個人材料。面試入圍人員公布后,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暫不領取個人材料;未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憑個人身份證到教體局人事股領取個人材料。
2、《陽信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1份(“陽信教育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
3、已婚人員須提交本縣計生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并由陽信縣計生局蓋章認可。
4、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4張。
5、考務費:考試科目共2科,每人每科40元。
享受減免相關考務費政策的報考人員,分類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①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須提交有效期內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③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2倍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2:1的比例核減招聘計劃。如果取消或核減,則被取消或核減的計劃數將增加到學科相一致的同類別其他學段崗位(含定向)。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根據本人意愿,可在規定時間內(公告)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持有效身份證于8月5日上午8:00-11:30到縣教體局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
(一)時間:8月6日上午9:00—11:00。
(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三)內容:考試科目一為所報學科高中教材(職業中專專業教師崗位為職專教材;學前教育崗位為高校專科教材)為主的專業知識,滿分100分;科目二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素質教育等知識,滿分為50分,兩科總分為150分。
五、面試說課
(一)時間:8 月13日上午9:00—11:00。
(二)地點:以面試說課通知書為準。
(三)內容:所報學科高中一年級現行必修教材(職業中專專業教師崗位均為職專教材;學前教育崗位為幼兒園大班教材;體育教練崗位僅限于中學田徑知識),備課時間40分鐘,面試說課時間10分鐘,面試說課成績滿分為100分。
為保證新招聘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各學段各學科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說課人員;因筆試環節缺考、棄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計劃與實考人數不足1:2時,按實有合格人數進入面試。
考生本人于8月12日上午8:00-11:30持有效身份證,到縣教體局繳納面試說課考務費70元(筆試享受減免考務費人員不再減免),并領取面試說課通知書。面試說課時考生須帶有效身份證、面試說課通知書、筆試準考證準時參加面試。
六、體檢與考核
(一)根據筆試、面試說課成績之和,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數相同者以面試說課成績、中共黨員、高學歷、低年齡依次優先),以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因面試說課過程缺考、棄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比例不足1:2招聘計劃時,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其他職位按照1:2比例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的最低成績,否則,不準進入體檢范圍。
(二)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允許復檢一次。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體檢時間在“陽信政府網”、“陽信縣人社局網(http://www.yxrc.net/)”、“陽信教育信息網(http://222.134.56.30/)”公布。
(三)確定體檢人員務于體檢前三天提交個人檔案。體檢合格人員由縣編辦、人社局、教體局聯合進行政審考核,對其報名資格、報名證件、個人檔案等進行復查。
七、聘用
政審考核合格人員,將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無異議后取得聘用資格。按照招聘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本人自主選擇聘用學校,簽訂《陽信縣2014年新招聘教師試用期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資格審查貫穿教師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經查不符合招聘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弄虛作假或隱瞞違法違紀等重大錯誤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本縣組織的行政事業單位人事考試,并追究提供虛假材料的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陽信縣各媒體發布的教師招聘信息,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后果自負。
(三)因放棄面試、體檢、考核、復查資格以及以上任一環節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招聘人員全部執行試用期制度,實行聘用制管理。
(五)教師招聘在“陽信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堅持“公開、公正、依法、擇優”原則,各個階段結果均在“陽信政府網”、“陽信縣人社局網”、“陽信教育信息網”及“教體局公示欄”公示,實行陽光政務,接受社會監督。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培訓班。
(七)本《簡章》由陽信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43-8223907(陽信縣教育體育局)
0543-8260218(陽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陽信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rar》
陽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陽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陽信縣教育體育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