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泰安市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
根據《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制度改革工作實施辦法》(魯教師發〔2013〕1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字〔2014〕1號)的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現就做好2014年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2014年在泰安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包括:
(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自發證之日起3年內)的申請人員。
(二)2011-2014屆師范類畢業生申請人員。師范類畢業生是指我省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全日制本專科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或經省教育廳批準舉辦的中等師范學校師范教育類畢業生。泰山學院2014年師范類畢業生已經單獨進行了認定,不在此次認定范圍內。
(三)已取得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在規定有效期內:自發證之日起5年內),并通過泰安市2014年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即面試)的申請人員。
二、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應屆師范類畢業生為就讀學校)在泰安市的中國公民。
(二)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一級職業(執業)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其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學專科;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三)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取得相應合格證書。
(四)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修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通知》(魯教師函〔2010〕4號)規定,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要求,體格檢查結論為合格。
(五)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六)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欄目應與申請人報考面試科目一致;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欄目應與申請人所學專業一致。
(七)師范類畢業生原則上只能申請認定與學歷層次相應類別且與所學專業一致的教師資格。其中,全日制教育碩士可按照師范類畢業生的政策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方向相同。修學教育管理專業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修學學前教育和小學教育專業的全日制教育碩士,只能分別直接認定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申請其他類別教師資格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八)師范類畢業生可在畢業后3年內免于教師資格考試,直接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2010年(含)以前畢業的師范類畢業生不再執行直接認定的政策,須參加國家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
三、認定程序
(一)組織體檢。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申請人按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其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二)網上申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須在2014年6月20日至6月29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站(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其它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并填寫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三)材料審查。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必須本人于6月30日至7月4日,到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即教師資格面試報名所在縣市區,具體地址見附件1)提交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雙面打印),貼好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式兩份。
2.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
3.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 考試合格證明或成績單(須含教育學、心理學等教育類課程成績及畢業教育實習成績),省考攜帶教育學、心理學兩科成績合格證。
2011-2014屆師范類畢業生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的,需提供畢業證、報到證、教育實習報告表、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教育實習報告表、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單三件復印材料,檔案管理單位須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時未發放教師資格證書的說明。
5.《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附件2)。鑒定表由所在單位工作人員填寫并簽名、加蓋單位公章,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會填寫并簽名、加蓋公章。思想品德鑒定表可在網報時下載(或本網站下載)填寫打印。
8.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用)
(四)材料確認。各縣市區務必于2014年7月7日將教師資格申請人材料上交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在教師資格管理系統中確認申請人的信息。
(五)資格認定。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在現場確認結束后,7月15前做出認定結論。根據認定結論,在教育部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上進行認定數據確認和證書編號,向認定合格的申請人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四、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根據要求,盡快制定本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及工作安排(包括咨詢電話和網上報名、體檢、提交材料的要求等)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報送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教育局師訓科)備案;組織責任心強、業務過硬的人員進行問題解答、材料審查等工作;提供資金支持,保障認定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規定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各縣市區教育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嚴格執行認定標準和工作程序,確保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進行。
(三)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李永梅 張梅;聯系電話:6995809。
附件:
1.《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材料上交地點》
縣市區 |
確認點單位名稱 |
確認點地址 |
咨詢電話 |
泰山區 |
泰安六中新校區 |
泰安六中新校區厚德樓(花園路266號) |
0538-6368118 |
岱岳區 |
岱岳區教育局一樓1007室 |
岱岳區政府廣場西側(泰山大街西段公交車岱岳區財政局站、岱岳實驗中學東鄰) |
0538-8566509 |
新泰市 |
新泰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教育局窗口 |
新泰市東周路698號 |
0538-7251783 |
肥城市 |
肥城市教師進修學校北二樓 |
肥城市教師進修學校 |
0538-3214696 |
寧陽縣 |
寧陽縣教育局師訓科 |
寧陽縣城七賢路983號(寧陽縣教育局四樓師訓科) |
0538-5683196 |
東平縣 |
東平縣教育局師訓辦公室 |
東平縣教育局 |
15065827597 |
2.《教師資格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1 |
申請人姓名: |
性別: |
工作單位: | ||||||
2 |
常住地址: |
郵編: |
電話: | ||||||
3 |
身份證號碼: |
申請資格種類及學科: | |||||||
4 |
工作、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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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熱心社會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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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遵守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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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無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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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無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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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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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鑒定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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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鑒定單位 |
|
電話 |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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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填寫人(簽名):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 |||||||||
本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
附:認定機關聯系電話:
說明:
1.表中第1—3欄由申請人填寫;第4—11欄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者所在鄉鎮(街道)填寫(其中第8欄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寫)
2.“編號”由教師資格認定機關填寫。
3.填寫字跡應該端正、規范。
4.本表必須據實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