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我縣教育教學專業技術人才緊缺現象,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夯實教師隊伍基礎,經上級相關部門同意,現招聘初中和職業技術學校教師64名,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3、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組織領導
為做好公開招聘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大通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馮 明 縣委副書記
副組長: 米占良 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李世英 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周海春 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孫桂萍 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趙昌虎 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李天錄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 童子文 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王世昌 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宋青海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李承寬 縣教育局局長
黃懷華 縣財政局局長
劉 存 縣公安局副局長
劉建宏 縣機構編制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宋青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李承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員從成員單位中抽調。
三、招聘條件及范圍、崗位及人數
(一)招聘條件及范圍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年齡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報考機械加工專業年齡可放寬到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報考初中教師須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體、音、美教師崗位的,具有相應專業的師范類專科及以上人員也可報名)。
4、報考人員教師資格證專業與所報崗位必須一致。
5、報考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崗位的,具有相應專業的非師范類專科及以上人員也可報名。
6、考試報名面向全省(含本省生源及省內院校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1、初中教師56名
語文3名、數學4名、英語20名、物理3名、化學3名、生物5名、歷史1名、地理2名、體育5名、音樂5名、美術5名。
2、職業技術學校教師8名
機械加工車工方向1名、銑工方向1名,服裝設計1名、工民建筑2名、動漫制作1名、美術美工1名、旅游1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教師工作在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肅招考紀律,考錄過程由縣監察局全程監督,公安部門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招聘人員自愿報名,統一筆試(教育教學理論占20%,專業知識占80%),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占60%,面試占40%,以兩項綜合成績擇優聘用。
五、實施步驟
經縣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開展招聘工作。
1、發布招聘信息
擬于2011年12月上旬,通過報刊、網絡、電視臺等媒介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計劃。
2、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地點:縣人才交流中心(供銷聯社三樓)
所需資料:報名時須提交本人戶口薄、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張,繳納報名費100元(交費后無論是否參加考試均不退款)。
資格審核: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相結合,審查報考人員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原件,并在網上予以驗證,審核符合條件的人員準予報名,填寫報考登記表,進行人員信息錄入。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同一崗位要達到1:5的報考比例,若報名人數達不到所需比例,則將名額調整到其它崗位。
3、筆試
筆試擬定于2011年12月中旬進行,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筆試命題工作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聘請有關專家實行封閉命題。
筆試成績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根據筆試成績分專業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并進行公示。
4、面試
面試擬定于2011年12月下旬進行。面試命題工作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聘請有關專家實行封閉命題。按相關科目聘請專家組成面試小組進行面試,每個小組不少于7人;對命題現場、面試考場及面試人員實行全封閉、屏蔽管理。面試考官現場抽簽分組,面試人員現場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結束后及時匯總成績,當場宣布面試成績。
5、公布成績
根據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并進行公示,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體檢人選,公示期為7天。
6、體檢
擬定于2012年元月上旬,對擬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根據同崗位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7、考核、政審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以德、能、勤、績、廉為主要內容,對擬聘人員進行考核;政審時須提交本人檔案、政審表等有關材料。若不按時提交有關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在同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8、公示
對體檢、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并面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要及時調查核實,決定是否聘用。
9、聘用
擬聘人員經西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間本人不服從分配,不勝任本職工作,以及在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方面有不良表現的予以解聘。
被聘為職業技術學校教師人員,須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后,方可按期轉正;若在試用期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者,延期1年轉正;延期后仍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者,予以解聘。
六、工資待遇
試用期內享受現行大中專畢業生起點工資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納入事業編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