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永春縣公開招聘教師入圍考生資格復審的通知
福建省2014年公開招考教師筆試成績已公布,根據《2014年永春縣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通告》,現將2014年永春縣公開招聘教師入圍考生資格復審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入圍考生名單見附件1(含符合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直接參加面試條件的報考人員)。
因永春職專土木工程專業教師崗位和美嶺中學高中歷史教師崗位無人報考,取消這兩個崗位的資格復審。
二、復審時間:2014年5月12日-5月15日正常上班時間,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2。
三、復審地點: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
四、應攜帶材料
1、報名表
2、筆試準考證(直接參加面試人員除外)。
3、身份證、戶口簿、普通話證書。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報考永春職專機械專業教師職位的考生可以不必提供教師資格證書)。
5、縣級計生證明和縣級綜治證明(應屆畢業生除外)。
6、幼兒代課人員還應提供:
(1)2014年永春縣招聘幼兒代課教師報考推薦表(見附件3);
(2)其任教學校的代課證明。證明需注明連續代課的起止時間,由經辦人員、園(校)長(縣直幼兒園由園長,鄉鎮中心幼兒園、小學附設學前班和4所民辦幼兒園由中心小學校長和鄉鎮中心幼兒園園長2人)同時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3)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驗證碼的有效期須在繳交材料后25天以上;網上未查詢到的,考生須提供蓋有教育主管部門公章的錄取名單及畢業生登記表。
7、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驗證后退回原件),復印件按順序裝訂,報名表放首頁,由考生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自行打印報名表,考生須在“應聘者電子簽名”下方同時簽署本人姓名。
五、注意事項
1、報考不面試崗位的考生,其資格復審時間與面試崗位考生同時進行。
2、考生本人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永春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應屆畢業生暫未發放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等,由考生所在學校提供相關證明。
4、非應屆畢業生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和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3月10日。
5、報考我縣公開招聘教師職位的永春縣外在職人員在體檢前,必須繳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出現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該崗位按照加分后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參加資格復審。
7、高中、初中職位的面試形式:采用現場片段教學形式進行,即從永春縣現行版本的教材中,選取某節課局部的教學內容作為片段教學考試內容。
8、高中、初中職位面試時使用的教材版本:
(1)高中職位:普通高中課程教材必修(一)教科書。
數學:人民教育出版社
英語: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政治:人民教育出版社
歷史:岳麓書社
地理:人民教育出版社
物理: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
化學: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江蘇教育出版社
生物: 人民教育出版社
體育: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的《體育與健康》教科書
信息技術: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的《信息技術基礎》教科書。
(2)初中職位:
英語:義務教育教科書七年級上冊(科學普及出版社)
物理:義務教育教科書八年級全冊(上海科技出版社)
化學:義務教育教科書九年級上冊(上海教育出版社)
生物:義務教育教科書七年級上冊(人民教育出版社)
9、高中、初中職位的面試時間及地點將在永春教育信息網上另行通知。
附件:2014年永春縣公開招聘教師筆試入圍考生名單公示.rar
2、入圍考生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表
3、2014年永春縣招聘幼兒代課教師報考推薦表
永春縣教育局
2014年5月5日
2014年永春縣招聘幼兒代課教師報考推薦表
任教單位 |
姓 名 |
報考崗位 | ||||||||
全日制 學歷 |
最高 學歷 |
是否國家任務招收 |
連續在永春任教的起始時間 |
任教學段 | ||||||
連續在永春縣幼兒園(班)任教經歷 | ||||||||||
起時 |
止時 |
工作單位 |
起時 |
止時 |
工作單位 | |||||
單位意見 |
園長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中心小學意見 |
校長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教育主管部門意見 |
審核人: 年 月 日 | |||||||||
注:必須附任教學校的紙質代課證明。證明需注明連續代課的起止時間,由經辦人員、園(校)長(縣直幼兒園由園長,鄉鎮中心幼兒園、小學附設學前班和4所民辦幼兒園由中心小學校長和鄉鎮中心園園長2人)同時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