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現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為使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應歷屆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計劃
教師招聘的學科崗位總計192個。具體學科崗位詳見《大余縣2014年中小學(公辦幼兒園)教師招聘計劃》。
三、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熱愛教育事業,愿服從分配到農村中小學服務5年以上。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崗位條件
(1)公辦幼兒園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②資格條件:幼兒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幼兒教師資格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4年8月15日前取得或通過幼兒教師資格考試方可錄用)。
③專業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所學專業或與教師資格證書學科一致。
④戶籍條件:大余戶籍。
(2)小學教師崗位(含特殊教育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②資格條件:小學或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4年8月15日前取得或通過小學或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考試方可錄用)。
③專業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所學專業或與教師資格證書學科相一致。其中,報特殊教育教師崗位者,所報學科應與所學專業一致。
④戶籍條件:大余戶籍。
(3)初中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②資格條件: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4年8月15日前取得或通過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考試方可錄用)。
③專業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所學專業和教師資格證書學科相一致。
④戶籍條件:不限。
(4)高中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第一學歷為國家計劃內統招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學歷。
②資格條件:高中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4年8月15前取得或通過高中教師資格考試方可錄用)。
③專業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本科以上(含本科)所學專業和教師資格證書學科相一致。
④戶籍條件:不限。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成立領導小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縣長為組長,教育、人事、編辦、監察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教育、人事、編辦、監察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教師招聘的各項工作。
(二)發布招聘通告。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招聘通告。通告包含招聘崗位、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及招聘辦法等。
(三)直接簽約招聘。對高中教師崗位和特殊教育教師崗位,成立招聘小組,赴省內外高校招聘專業對口的應屆師范畢業生。招聘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合格后,由招聘小組直接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此項工作于2014年3月18日前完成。
(四)招考。對初中及以下教師崗位和直接簽約未滿剩余的教師崗位,采取招考的形式招聘。
1.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3月18日(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縣行政服務中心教育窗口。
(3)報名時必須提供的材料:
①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未拿到畢業證的應屆大專以上畢業生,可持所在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報名,學歷證明必須包含系別、專業、是否為師范類和能否如期畢業等信息);
②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4年8月15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或通過資格考試的相關證明);
③戶口簿、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④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
(4)報考資格審查。成立資格審查組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審查結果。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
2.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1)考試時間及地點。
①筆試時間:4月20日。
②面試時間:5月4日。
③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60%。
①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知識,占筆試成績的70%。內容為: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以《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編,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為準;中學(初中、高中)教師崗位以《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為準。
②相應層次學科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30%。內容為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的相應學科的《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專用系列教材<學科專業知識>》中專業知識部分。
(3)面試。面試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
(五)公示。在大余教育網和大余縣教育局公告欄公示相關信息,公示期7天。
1.公示直接簽約人員名單。
2.公示招考入闈人員名單。筆試后,公示筆試合格線和面試入闈人員名單。面試后,公示總成績合格線和總成績入闈人員名單。
(六)體檢。參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錄用體檢辦法》(贛人發[2002]53號)對總成績入闈人員和直接簽約人員進行體檢。
(七)政審。對總成績入闈且體檢合格人員和直接簽約人員的資格條件和政治表現進行審查。
(八)錄用。
1.錄用體檢和政審合格的直接簽約人員(包含大余縣生源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且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人員和赴高校直接簽約的畢業生)。
2.根據各學科剩余崗位計劃,對體檢和政審合格的考生,按照各崗位報考者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錄用。
五、優惠政策
1.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者,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對這類人員,經面試合格后可直接錄用。
2.高中教師崗位報考者中獲得校級以上(含校級)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干部和獎學金的,將優先考慮直接簽約。
3.新聘教師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享受直接轉正定級工資待遇。
六、有關說明
(一)大余縣生源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且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人員,必須3月18日前持畢業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前來辦理擬錄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二)報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認定為具有大余戶籍:
1.2013年7月1日以前本人或配偶的戶口關系在大余且現仍在大余;
2.本人參加高考或中考時戶口關系在大余;
3.本人或配偶父(母)戶口關系現在大余且達二年以上;
4.配偶為大余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干部或職工。
(三)每人限報一個學科崗位。通過了教師資格考試是指報考者通過了“雙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取得了崗位所需的普通話等級證書和通過了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四)若同一學科崗位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依次按照是否為本科學歷、是否為見習生和專業知識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排名。
(五)若某個學科出現空額,則將該學科空額指標調劑到其它學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報考和錄用。已取得聘用資格的,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①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②曾被開除公職人員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③有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行為的;
④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弄虛作假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⑤在試用期內,不能堅持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
⑥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七)違約責任。錄用人員必須在我縣所屬公辦學校服務5周年以上,如服務未滿5周年,應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大余縣2014年中小學(公辦幼兒園)教師招聘計劃 | |||||
層次 |
指標數 |
崗位 |
職數 |
招聘辦法 |
備注 |
幼兒園 |
20 |
幼兒教育 |
20 |
公開招考 |
|
小學 |
143 |
語文 |
56 |
| |
數學 |
55 |
| |||
英語 |
14 |
| |||
音樂 |
6 |
| |||
體育 |
4 |
| |||
美術 |
4 |
| |||
計算機 |
3 |
| |||
特殊教育 |
1 |
直接簽約與公開招考結合 |
| ||
初中 |
16 |
物理 |
6 |
公開招考 |
|
化學 |
2 |
| |||
政治 |
3 |
| |||
地理 |
2 |
| |||
生物 |
3 |
| |||
高中 |
13 |
語文 |
2 |
直接簽約與公開招考結合 |
|
數學 |
1 |
| |||
英語 |
2 |
| |||
政治 |
1 |
| |||
地理 |
1 |
| |||
物理 |
2 |
| |||
化學 |
2 |
| |||
生物 |
2 |
| |||
合計 |
192 |
|
192 |
|
|
注:1.開考比。5人以下指標的學科開考比1:2;5人以上指標的學科開考比1:1.5。2.面試比。小學幼兒園學科面試比1:1.5;初中及以上學科面試比為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