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為事業單位選拔優秀人才創造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良好環境,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和《白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市委辦發〔2011〕61號)精神,組織實施白銀市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1年全市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人員287人。其中,市直132人,會寧縣60人,靖遠縣40人,景泰縣20人,白銀區35人。
二、報考條件
1.具有白銀市戶籍(落戶時間為本公告發布之日前),2002年以來尚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德才兼備,愛崗敬業,具有奉獻精神。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11月21日至1993年11月21日期間出生)。
6.具備與招聘崗位相匹配的學歷(指現場報名開始已取得正式畢業學歷)、專業條件。
7.報考教育類崗位的非師范類畢業生必須有《教師資格證書》(含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回避情形的崗位。
曾因違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未畢業的學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現場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得用一代身份證號或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現場填寫誠信承諾書,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要求考生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本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擬任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及時對報考者進行審查。報名時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擇業通知書》、《就業報到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張,填寫《白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按照有關規定,本次考試收取報名費100元。報名地點設在白銀市體育中心(白銀市白銀區蘭州路與誠信路十字南面)。報名時間為2011年11月26日—28日,共三天。
四、考試
考試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招聘辦統一組織實施。
本次招聘工作,開考比例為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之比1:3以上。報名達不到比例的崗位,將壓縮招聘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壓縮招聘計劃后仍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在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或電話告知報考者,并全額退還考生繳納的報名費。
考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分綜合類、教育類、衛生類),試卷分值為百分制。
1.考試科目
(1)綜合類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類專業基礎知識》;
(2)教育類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類專業基礎知識》;
(3)衛生類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衛生類專業基礎知識》。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時事、文史等內容;
《綜合類專業基礎知識》主要包括寫作、申論等內容;
《教育類專業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等內容;
《衛生類專業基礎知識》主要包括醫療衛生基礎知識、醫護人員職業道德和衛生法律法規等內容。
2.考試地點
設在白銀區,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時間2011年12月25日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 2:00—— 4:30 《專業基礎知識》
4.攜帶證件
報考者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根據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缺少上述證件者,不得參加考試。
5.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擬于2012年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過168信息臺或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6.計分辦法
報考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40%+專業基礎知識成績×60%。
同一崗位成績出現并列時,加試崗位專業知識測試。
五、體檢、考察
1.體檢
根據報考者的最終考試成績,按職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市招聘辦組織體檢。
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資格。
體檢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權限,經市招聘辦同意后,該崗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2.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招聘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的擬招聘人員進行考察,并進行資格復審,同時寫出考察評語。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學習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要查閱報考人員檔案,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進行面談,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察后,應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權限,經市招聘辦同意后,該崗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審批、聘用
1.市招聘辦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按照考生報考的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2.經審批的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7天。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要進行查證,經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分別提請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取消其聘用資格,從本崗位報考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3.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按管理權限由組織、編制、人社部門分別辦理相關手續。
4.受聘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肅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辦法》執行。
5.受聘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等待遇,執行事業單位現行標準。
七、監督檢查
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嚴肅、公正、透明,由市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要進一步增強公開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確保報考者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要堅持原則,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規定。要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有關規定和工作要求,給公開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從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者有需要回避的親屬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
監督電話:
市紀委(市監察局)信訪室0943—12388
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0943—8252115、12380
市人社局紀檢組0943—8260592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干部二科:0943—8223573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943—8244489
會寧縣人社局:0943—3221039
靖遠縣人社局:
0943—6121526景泰縣人社局:
0943—5523603
白銀區人社局: 0943—8309799
八、有關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由白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白銀市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請登錄白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rsj.baiyin.cn)查詢。
市招聘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