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臨沂市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根據教育部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一部署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字〔2014〕1號),現將2014年我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2014年在山東省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包括:
1.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國考)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員。
2.師范類畢業生(2011-2014屆)申請人員。師范類畢業生是指我省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全日制本專科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或經省教育廳批準舉辦的中等師范學校師范教育類畢業生。
3.已取得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省考)合格證(在規定有效期內),并通過全省2013年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申請人員。
二、認定條件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應屆師范類畢業生為就讀學校)在山東省的中國公民。
2.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一級職業(執業)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其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學專科;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合格證書。
4.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修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通知》(魯教師函〔2010〕4號)規定,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要求,體格檢查結論為合格。
5.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6.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欄目應與申請人報考面試科目一致;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欄目應與申請人所學專業一致。
7.師范類畢業生原則上只能申請認定與學歷層次相應類別且與所學專業一致的教師資格。其中,全日制教育碩士可按照師范類畢業生的政策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方向相同。修學教育管理專業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修學學前教育和小學教育專業的全日制教育碩士,只能分別直接認定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申請其他類別教師資格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8.師范類畢業生可在畢業后3年內免于教師資格考試,直接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2010年(含)以前畢業的師范類畢業生不再執行直接認定的政策,須參加國家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
三、認定程序
1.組織體檢。各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申請人按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其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2.網上申報。申報時間為2014年4月7日-18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站(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其它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并填寫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3.材料審查。申請人應于2014年4月21日-22日,將身份證件、學歷證明、考試合格證明(沒有領取考試合格證明不需提交)、《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及《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等材料提交到縣區教體局進行審查。
臨沂市教育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