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金華考區(qū)公告
溫馨提示:
       為方便考生順利完成現(xiàn)場確認環(huán)節(jié),請做到以下幾點
  1. 網(wǎng)報時請準確填寫信息,上傳照片應采用證件照(背景色統(tǒng)一,免冠,非藝術照)。
  2.請考生現(xiàn)場確認前仔細查閱報名條件并準備好現(xiàn)場確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請考生在參加現(xiàn)場確認后的第二天,登錄報名網(wǎng)站(www.ntce.cn)查看審核狀態(tài)是否顯示為“審核通過”,如還在“未審核狀態(tài)”,請聯(lián)系金華市自考辦,聯(lián)系電話:0579-82469622。
  4.該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從來不舉辦和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生應根據(jù)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www.ntce.cn)上列的考試大綱進行復習,切不可輕信其他非正規(guī)途徑所得的應考信息。
根據(jù)上級統(tǒng)一部署,現(xiàn)將我省201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 考試日期及安排
    2014年上半年筆試考試時間為3月16日,筆試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小學學段各科采用機考方式,其他學段采用紙筆方式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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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 間 
 類 別  | 
 2014年上半年筆試時間:3月16日(星期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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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3:00-15:00  | 
 下 午 16:00-1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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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zhì)(101)  | 
 保教知識與能力 (10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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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學  | 
 綜合素質(zhì)(201) (機考)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02) (機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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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zhì) (中學) (301)  | 
 教育知識與能力(302)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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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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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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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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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yè)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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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習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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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考試對象
  凡浙江省內(nèi)(含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浙江省)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按照我省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過渡政策,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含全省統(tǒng)一計劃招收的初中起點2009年-2011年入學的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學生),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含“專升本”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在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nèi),仍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渠道和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 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并具備如下學歷條件:
    除2011年及以前已經(jīng)入學的我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幼師班)學生,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可以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外,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全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專科和本科在校畢業(yè)班學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浙江大學為本科生院)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非浙江戶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浙江大學為研究生院)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證明樣例請從附件中下載)。
      
四、 網(wǎng)上報名及現(xiàn)場確認
2014年上半年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網(wǎng)上信息輸入時間為1月6日9時至9日17時
金華考區(qū)現(xiàn)場確認時間:1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金華考區(qū)現(xiàn)場確認點地址:浙江師范大學開放學院(金華市北山路285號,新世紀學校斜對面)
金華考區(qū)咨詢電話:0579-82469622,0579-82471652
      符合報考條件者,可在規(guī)定的報名期限內(nèi)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依照欄目指引及相關要求進行網(wǎng)上信息輸入。所有考生(含已經(jīng)參加過本項考試的)在本次筆試報名前均需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重新注冊并填報相關個人信息。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之前已參加的考試及獲得的成績。考生需對本人所填報信息的準確性負責,由于填報信息差錯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所有考生需在信息輸入后按各考區(qū)確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包括報名資格審查、照片信息檢驗、繳費等)。
  現(xiàn)場確認需考生本人攜帶有關材料前往相應考區(qū)指定的地點進行,需攜帶的材料有:
     (一)戶籍在浙江省內(nèi)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考生本人相關學歷、畢業(yè)證明、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復印件。
  (二)人事關系在我省的考生
  1.由人事關系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2.考生本人相關學歷、畢業(yè)證明、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復印件。
  (三)在省內(nèi)高校就讀的畢業(yè)班學生:
  全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專科和本科在校畢業(yè)班學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浙江大學在校本科畢業(yè)班學生持本科部)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證明樣例請從附件中下載)。
  (四)在省內(nèi)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浙江戶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浙江大學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部)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
    
       五、   關于持外省筆試成績在我省報名參加考試的說明
  根據(jù)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nèi)珖行У耐ㄖ罚ń藤Y字[2012]24號)的精神,已經(jīng)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詳見本公告“考試對象”、“報考條件”部分)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內(nèi)筆試成績(報名網(wǎng)站上可查),可以在我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參加了筆試,各科成績均合格,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浙江省內(nèi)的,學歷條件也符合浙江省的報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面試;在外省參加筆試科目考試某一單科成績合格的,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浙江省內(nèi)的,學歷條件也符合我省的報考要求的,在我省報名參加筆試時,該合格科目可以免予考試。凡未達到浙江省報考條件中對戶籍或人事關系在浙江省內(nèi),以及學歷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報名。
  
       六、準考證獲取
  考生在完成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后,可在3月10日-16日期間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明確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參加考試。
  
       七、考試違規(guī)處理
  在國家教師資格考試中出現(xiàn)違規(guī)情況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及相關規(guī)定處理。
   
       八、考試收費
  2014年上半年國家教師資格筆試考試收費,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價費[2013]8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含機考)68元/科目執(zhí)行。
   
       九、考試成績查詢
  2014年上半年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可在4月14日通過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查詢。
  有關考試的詳細信息,請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了解《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相關情況。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0571-88908550,0571-8890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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