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瓦房店市自主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瓦房店市各中小學的教學需求,按照《大連市各類學校自主招聘高層次全日制優秀畢業生實施意見》(大人社發[2013]73號和《大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實施細則》(大人發[2006]24號)的相關規定,由瓦房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教育局組織本市部分中小學校,面向社會招聘25名中小學教師。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瓦房店市戶籍,在國家規定擇業期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2012年、2013年兩屆);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013年瓦房店市自主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圍: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近5年內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報名及確定面試人選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應聘人員可在11月25日至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持相關證件到瓦房店市教師進修學校領取報名表并現場報名。
(二)報名需提交相關資料
學歷學位證書、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上交的所有復印件不予返還,留存備案。畢業證、教師資格證還需提供打印的網上確認證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中國教師資格網)。
(三)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只允許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并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已有工作單位的畢業生需提供現單位允許報考的介紹信。當同一崗位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未達到規定的3:1競爭比例時,取消或縮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以調整到符合條件要求的其他崗位。
(四)資格審查
招聘考核組負責現場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對報考人員的戶籍所在地、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規定其他招聘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人員方可報名參加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提供的有關證件和信息與實際不符以及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行為人員,取消聘用資格。通過資格審查者交報名費50元。
(五)面試人選確定
由負責本次招聘的資格審查組對應聘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選按不低于崗位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并在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站上進行公示。
三、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教育局組織實施。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應聘崗位所必須的知識與技能、教學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
四、考核與體檢
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的人選,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公示無異議者由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組織進行考核和體檢。考核的主要內容為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要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由教育局統一組織考生進行。體檢醫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選取的兩家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或具有相當資質的公立專業體檢機構中隨機抽取一家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設部發[2010]19號執行。因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而產生的招聘崗位空缺,按照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五、確定擬聘用名單并公示
按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名單,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規定完備用人手續。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產生的招聘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六、服務期限
通過此次招聘進入到各學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在本單位最低服務期限不少于3年;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畢業生在本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在規定的服務期限內不允許申請在事業單位間流動。
七、紀律與監督
成立由瓦房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瓦房店市教育局和瓦房店市紀委監察局主要領導和工作人員組成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人社局主要領導擔任,下設資格審查組、考核組和監察組,按規定程序完成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主動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八、信息發布與咨詢電話
本次招聘信息將在瓦房店市政府網站、大連人才網及瓦房店市教育局網站發布。
咨詢電話:(0411)85615302
附件
《2013年瓦房店市自主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
瓦房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19日
2013年瓦房店市自主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 | |||||||
序號 |
崗位名稱 |
招聘數量 |
所學專業 |
學歷 |
學位 |
年齡 |
其他條件 |
1 |
瓦房店市第三高級中學歷史教師 |
1 |
歷史 |
2012年、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學歷 |
碩士及以上學位 |
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具有所需專業的教師資格證 |
2 |
瓦房店市第四初級中學體育教師 |
1 |
體育 | ||||
3 |
瓦房店市第六初級中學英語教師 |
1 |
英語 | ||||
4 |
瓦房店市第七初級中學英語教師 |
1 |
英語 | ||||
5 |
瓦房店市第四高級中學地理教師 |
1 |
地理 |
2012年、2013年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或全國重點及大連本地師范類院校的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學歷 |
學士及以上學位 | ||
6 |
瓦房店市第三十四初級中學物理教師 |
1 |
物理 | ||||
7 |
瓦房店市第十八初級中學英語教師 |
1 |
英語 | ||||
8 |
瓦房店市第二十一初級中學英語教師 |
1 |
英語 | ||||
9 |
瓦房店市第十九初級中學語文教師 |
1 |
漢語言文學 | ||||
10 |
瓦房店市第三十七初級中學語文教師 |
1 |
漢語言文學 | ||||
11 |
瓦房店市第三十三初級中學歷史教師 |
1 |
歷史 | ||||
12 |
瓦房店市第八初級中學地理教師 |
1 |
地理 | ||||
13 |
瓦房店市第二十二初級中學地理教師 |
1 |
地理 | ||||
14 |
瓦房店市第十一初級中學音樂教師 |
1 |
音樂 | ||||
15 |
瓦房店市第十七初級中學音樂教師 |
1 |
音樂 | ||||
16 |
瓦房店市復州城鎮中心小學語文教師 |
1 |
小學教育、漢語言文學 |
2012年、201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
17 |
瓦房店市萬家嶺鎮中心小學英語教師 |
1 |
英語 | ||||
18 |
瓦房店市李官鎮中心小學語文教師 |
2 |
小學教育、漢語言文學 | ||||
19 |
瓦房店市得利寺鎮中心小學音樂教師 |
1 |
音樂 | ||||
20 |
瓦房店市土城鄉中心小學音樂教師 |
1 |
音樂 | ||||
21 |
瓦房店市西楊鄉中心小學音樂教師 |
1 |
音樂 | ||||
22 |
瓦房店市楊家鄉中心小學音樂教師 |
1 |
音樂 | ||||
23 |
瓦房店市泡崖鄉中心小學音樂教師 |
1 |
音樂 | ||||
24 |
瓦房店市職業教育中心汽車維修實習指導教師 |
1 |
汽車維修、汽車電子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技術服務 |
2012年、201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可不具備教師資格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