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均衡配置師資資源,協調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根據省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編辦皖教秘師[2011]5號文件精神,結合編制余缺情況,將部分中小學富裕師資,選調到亟缺的高中學段任教,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選調75名我縣在編在職教師充實城區高中學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及崗位設置
臨泉一中10人,臨泉二中20人,實驗中學30人,縣職高15人,共計75人。
具體學校崗位設置情況附后
二、公開選調對象、條件
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和高中教師資格,在我縣工作滿3年的在編在職教師(截止2013年9月30日;不含城區縣直屬學校教師)。近3年內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依人社局考核文件為準)。
三、選調辦法
1.報名及資格審查。
(1)每人限報1個學科崗位。
(2)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本科畢業證、高中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和《臨泉縣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及資格審查備案表》(經所在基層、中心[縣直]學校審查、簽字、蓋章)現場報名,并交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張。
(3)受理時間:2013年10月25日—10月31日17時(雙休日不休息)。
(4)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一樓大廳(城中南路193號)。
2.筆試:筆試內容為高中學科專業知識和教學實踐能力(不指定參考資料,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3.公布成績。
4.資格復審、確定初選人員。
由縣人社、教育、監察等部門,按崗位數確定初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按報考崗位學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5.公示。
初選人員名單分別在臨泉縣政府網、人社局網、教育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6.確定正式選調人員。
初選人員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向領導小組匯報同意后,確定正式選調人員。
7.分配安置。
按學科崗位設置,結合擬選調人員筆試成績,實行“高分優先選擇崗位”原則,一次性確定選調人員,不予遞補。
8.辦理手續。經縣編委同意后,調入單位核崗,比照調入單位同類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原單位、調入單位審核工資。由人社局下發調動人員通知,縣編辦、縣財政局辦理入編及工資核發手續。
四、組織領導
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建立選調城區高中教師工作領導組織,統籌引進教師各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人社、教育、編辦、財政、監察部門成員具體組織實施。
附件:1.臨泉縣2013年城區高中教師公開選調崗位設置
2.臨泉縣2013年高中教師公開選調報名及資格審查備案表
臨泉縣人社局
臨泉縣教育局
2013年10月17日
附件:1.臨泉縣2013年城區高中教師公開選調崗位設置
設崗 學校 |
計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音樂 |
舞蹈 |
體育 |
美術 |
信息 |
一中 |
10 |
1 |
2 |
1 |
|
3 |
1 |
1 |
1 |
||||||
二中 |
20 |
3 |
2 |
3 |
2 |
2 |
2 |
1 |
2 |
2 |
1 |
||||
實中 |
30 |
2 |
3 |
2 |
1 |
2 |
1 |
5 |
4 |
4 |
2 |
1 |
2 |
1 | |
縣職高 |
15 |
2 |
2 |
4 |
1 |
3 |
1 |
1 |
1 | ||||||
合計 |
75 |
8 |
9 |
10 |
4 |
4 |
6 |
7 |
7 |
7 |
3 |
3 |
2 |
3 |
2 |
教師試題推薦: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說課稿:教師招聘考試說課稿匯總
教師教案:教師招聘考試教案匯總
教師考試大綱:教師招聘考試大綱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最新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發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