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縣城學校教師緊缺的矛盾,促進縣城學校均衡發展,經教體局黨委研究并報縣政府批準,2013年暑期從全縣農村中小學校選聘一批學科配套教師充實到縣城缺編學校。為確保教師選調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法》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為指導,以整合優化縣城教師資源、促進城區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科學測算,按需設崗,嚴格程序,公開選拔,為縣城中小學選配一批合格的教師。
二、選調原則
(一)擇優公開原則。用人唯賢,德才兼備,均衡配置,公開選拔。
(二)缺編進人原則。根據縣學校現有的人員和編制情況,缺編進人。非特殊情況禁止出現超編進人的現象發生。
(三)學科配套原則。縣城學校將所缺的學科教師統計上報縣教體局人事股,局人事股核查并提出意見,報經局黨委研究同意后對社會進行公布。
(四)平級對等原則。縣城學校需補充的教師必須從農村同級別的學校中選拔使用。小學教師不得要求進初中,初中教師不得要求進高中。
(五)學歷超標原則。縣城學校補充的教師,小學必須達到專科及以上學歷,初中必須達到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選調名額
根據縣城學校的教師需求報告和教師缺編情況,經縣政府批準,2013年縣城學校共從農村義務階段學校學校選調80名教師,其中初中36名,小學44名。具體選調的崗位和人數如下:
初中36名:語文8名,數學11名,英語9名,歷史2名,地理2名,政治1名,物理1名,化學1名,生物1名;
小學44名:語文21名,數學23名。
四、選調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師德高尚,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全縣在崗、在編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且在農村工作3年以上。
(三)到2013年8月31日止,年齡不超過40周歲(以個人身份證為準)。
(四)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小學專科以上學歷,第一學歷為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初中本科以上學歷,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專科及以上。
(六)申報學科要與原任教學科或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
(七)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報名:①受紀律處分未滿規定時限或正在立案審查未作出結論的;②因違反師德師風規定,被調查處理過的;③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④曾有違法犯罪行為的;⑤服務期未滿3年的特崗教師。
五、選調方法和程序
(一)成立組織。成立以縣長級干部易明中同志任組長,教育、人社、編制、財政、紀檢監察等部門共同參與的羅山縣城關學校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
(二)宣傳發動。通過給基層學校發通知和召開宣傳會議等形式進行宣傳動員。
(三)組織報名。報名時間為2013年8月20日至8月21日下午6點30分止,報名地點在縣教體局一樓招生服務大廳。必須本人現場報名,不準代替。凡要求調入縣城的教師必須提供個人申請,由所在學校初審并簽署意見,填寫《羅山縣2013年縣城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見后),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原件和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其他縣級以上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筆試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3年8月22日下午3點至6點30分,領取地點在招生服務大廳,超過規定時間沒有領取準考證的視為棄權。
(四)資格審查。各鄉鎮初中或中心校首先對報考者的資格和任教學科、學歷、專業等進行初審并簽名負責,然后由報考者交教體局復審,復審合格后憑本人身份證到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
(五)素質和能力測試。
1、筆試:考試內容為《教育基本理論》(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學、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13年8月23日上午,筆試地點在羅山一中。
2、面試:縣教體局將根據選調職位按1:1.2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時間為2013年8月26日上午,面試地點在羅山一中。面試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3年8月25日下午3點至6點30分,領取地點在招生服務大廳,超過規定時間沒有領取準考證的視為棄權。面試采取現場抽簽講課的方式進行,面試課題由面試評委現場制作,每人備課時間30分鐘,講課時間為10分鐘,講課的內容為所申報崗位的學科內容,初中為現行七年級教材,小學為現行四年級教材,滿分為100分,現場公布成績。
(六)考核。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考核人員,其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之和,若成績有并列,按照在農村工作時間較長,省、市、縣級骨干教師和年齡較大的順序優先錄取。屆時,縣教體局將組織考核組查看面試教師的有關檔案資料和獲獎證書,同時隨機挑選該同志所在學校具有代表性的教師和班子成員進行座談,了解該同志的教育教學情況和思想道德水平,然后向選調領導小組匯報,由縣選調領導小組最終確定選調的人員。人員一經確定將對外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七)錄用。擬選調人員確定后,由縣教體局根據職位分配至縣城相關學校并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一年,一年內不轉人事、編制及工資關系,同時取消農村教師補貼,不服從安排者將取消選調資格,缺額由本學段本學科報考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試用期結束后,由教體局和試用學校進行綜合考核,合格者辦理人事、編制及工資關系,不合格者退回原學校任教。
六、紀律要求
這次公開選調縣城學校教師,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選調的各項工作要做到堅持原則、紀律嚴明、程序公開、陽光操作。所有參與的工作人員必須嚴守工作紀律,對選調過程中出現的違紀行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對選調人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取消本次選調資格,五年內不準參加選調報名、選拔和評先。
附件:羅山縣2013年縣城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
羅山縣教育體育局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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