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城縣2013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合理調配教師資源,解決縣城部分學校因學生數量增加而造成教師短缺的突出問題,經匯報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正式在編教師,為慶城職專、慶城小學、田城小學3所學校擇優公開選調教師28名。為體現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保證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名額(28人)
慶城職專選調專任教師5人:語文3人,化學2人。
慶城小學選調專任教師15人:語文6人,數學6人,英語3人;田城小學選調專任教師8人:語文3人,數學3人,英語2人。
每人限報一個學校,不得兼報。
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以上的科目,按照1︰3的比例確定該科目選調人數。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報考人員必須同時具備)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愛生敬業,樂于奉獻,身體健康。
2.具有較強的協作意識和服務意識,服從安排,遵紀守規。
3.教齡在5年以上(2008年9月1日前參加工作)。
4.年齡要求:報考人員年齡必須在45周歲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體條件
慶城職專選調條件
1.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2.本縣在崗的初中正式在編教師。
3.具備與參選科目專業相一致的大學及以上師范類第一學歷,或離職進修取得相應專業的大學及以上師范類學歷。
4.參選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中的一項:①2008年—2012年,本人所任初三課程在全縣畢業會考中,至少有一次位居全縣單科前十五名或第一區域、第二區域前十名,且與所報考科目相一致;②近五年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綜合獎或教學業績單項獎一次;③獲得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教壇新秀、骨干教師稱號。
慶城小學、田城小學選調條件
1.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2.本縣在崗的小學或初中正式在編教師。
3.第一學歷為師范類中專及以上學歷、非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或最高學歷為離職進修取得相應專業的大專及以上師范類學歷。
4.參選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中的一項:①初中教師報考者,2008年—2012年本人所任初三級課程,在全縣畢業會考中至少有一次位居全縣單科前十五名;小學教師報考者,2008年—2012年本人所任小學一至六年級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在全鄉小學質量檢測中至少有一次位居全鄉單科第一名;②近五年獲得縣級及以上綜合獎或教學業績單項獎一次;③獲得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教壇新秀、骨干教師稱號。
(三)受限條件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選:
1.近三年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立案調查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4.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教學工作崗位、擅自脫崗或私自請人頂崗的。
三、選調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12日--8月14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所需證件:
(1)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張。
(2)本人近五年獲得的由各級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五年發表或獲獎的教育教學論文、參加各種級別的優質課競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2008年—2012年所任學科成績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學區、學校開具的準予報名及任課成績的信函。
(二)筆試(100分,限時兩小時)
1.筆試內容:慶城職專參選教師考試內容為:所參選科目的高中教材(70分),教育法規、教育教學理論和新課程改革內容(30分)。慶城小學、田城小學參選教師考試內容為:所參選科目的小學教材(70分),教育法規、教育教學理論和新課程改革內容(30分)。
2.時間安排:
(1)領準考證時間:2013年8月15日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2)考試時間:2013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4.確定參加說課人員:根據筆試成績,按學科選調人數的120%確定參加說課人選。
(三)說課
1.時間:2013年8月17日。
2.內容:參選者本人所報科目的高二年級、小學五年級教材。
3.組織辦法:2013年8月17日上午7:00,取得慶城職專說課資格的教師到慶城職專教學樓辦公室,取得慶城小學、田城小學說課資格的教師到慶城小學教學樓辦公室抽簽,確定說課次序;每節說課課前1小時,說課者到試講備課室抽取本人說課課題,限時備課。
4.說課評分辦法:職中設一個說課組;小學分文、理、外語三個說課組,各說課組設評委7人,依據“說課評分表”相關要求考評。說課限時20分鐘,百分制現場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五個評分平均后計為說課原始分。
(四)成績統計核算
筆試成績×70%+說課成績×30%=總分,按總分由高到低分科目量化排名。
(五)確定擬聘名單
按量化排名,選取與各學校各科目選調指標相同的人選,定為擬選調人選。若出現最后一個指標人選成績相同的情況,優先考慮優質課獲獎者、學科帶頭人和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人員。
(六)審查公示
由教育局、人社局、監察局三部門負責,對擬選調對象從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并按成績依次遞補。對參選人員成績過低或報名人數過少的科目,可根據情況減少選調人數。擬選調人員確定后,面向社會公示五天。
(七)正式調動
公示期滿無異議,經縣委、政府審核后,報人社局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四、工作紀律
1.本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由教育局、人社局、監察局、保密局、編辦等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2.公開選調教師是一項關系教師隊伍建設、關系學校發展、社會十分關注的工作,各有關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弄虛作假、循私舞弊、搞不正之風。對工作中頂風違紀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舉報電話:3222238(縣監察局)3222175(縣教育局)3222536(縣人社局)
慶城縣教育局
慶城縣人社局
二○一三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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