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語文、數學、英語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①教育學、心理學;②教育課程改革理論、教育政策與法規、教師職業道德;③現行初中相應學科教材。三項分值比例大致為2:1:7。
幼兒園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①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②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教育政策與法規、教師職業道德;③現行幼兒園教材(山東省幼兒園課程指導教師用書、明天出版社)。三項分值比例大致為2:1:7。
其他學科以及定向招聘崗位筆試內容為:①教育學、心理學;②教育課程改革理論、教育政策與法規、教師職業道德;③寫作。三項分值比例大致為4:2:4。
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聘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實有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東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
(二)面試
定向招聘崗位的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其他崗位的面試形式為模擬講課。模擬講課時,英語同步測試口語,音樂、體育、幼兒教師同步測試專業技能。
面試實行百分制計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4:6的比例,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網上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核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組織體檢考核。體檢標準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及相關辦法執行。受檢者參加體檢前應首先接受“心理檢測”,并將檢測結果作為人武部征集兵員時的檢測結果使用,“心理檢測”合格者方可參加體檢。體檢結束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局,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核。對因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其他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的,依次按在我縣學校參加頂崗實習且實習成績被評定為優秀的正規全日制畢業生、面試成績、學歷層次確定次序,仍不能確定的,進行第二輪面試,根據第二輪面試成績高低擬定人選。
五、公示和選崗
對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7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按進入體檢環節時排列的名次依次選擇工作崗位。工作崗位一旦選擇不允許改動,不按規定選擇崗位的,按自愿放棄處理。
六、崗前培訓
擬聘用人員選擇崗位后,由縣教育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崗,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七、管理方式和有關待遇
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魯廳字〔2005〕43號)的規定,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縣編辦出具編制手續,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五條“在征集期間,應征公民被征集服現役,同時被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的,應當優先履行服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兵員征集工作”規定,凡公開招錄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征集條件的,應進行兵役登記,體檢政審合格符合服現役條件,經縣人武部批準應服現役。無正當條件和理由,拒不服現役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的”,“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規定,取消事業單位招考的編制,自謀職業,并且兩年內不準報考。
八、組織實施
整個教師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宣傳、經信、公安、稅務、工商等部門分工協作,密切配合,打擊各類助考犯罪和人事考試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考試安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其他有關事宜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15053827011、(0538)2830076
東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平縣教育局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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