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選調)工作按照以下環節依次進行,每個環節確保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報考人員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到各招聘學校辦公室報名(如某學科有兩所以上學校招聘,每位報考人員可任選1個學校報名,報名學校與最終錄取學校不完全對應,多選無效)。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各招聘學校聯系方式見附件3),報考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見附件4、5)并親自手寫進行誠信簽名。
統一報名時間:2013年7月11日至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所需材料:
招聘:應聘人員需攜帶報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證、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照片4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交學生證和畢業院校驗證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已報名申請但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交教師資格網上報名的實時受理情況證明(到受理的行政主管部門打印蓋章,并由本人簽署“考生×××已報名參加2013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保證在蚌埠市教育局規定的時間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責任自負”的承諾)。
符合加分規定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還須在報名時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蓋有原省人事廳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鋼印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選聘生(“村官”)須提供與縣委組織部簽訂的協議書和服務滿兩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證明,由市教育局統一收集匯總到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申報加分,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筆試成績(3科平均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予加分。
招聘崗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選調:報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獲獎證書(證明教師符合選調條件的資質證明材料)的原件和所有材料的復印件。
配偶夫妻異地分居的需另提供結婚證、戶口簿、夫妻雙方單位分別開具的在崗證明和異地分居證明。
送交表格、準考證及繳費:經報考單位初審報名材料后在報名表上簽署“已初審報名材料,同意報名”的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由報考人員持報名表于7月11日--7月17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繳納筆試考試費用(45元/科),筆試科目為3科,計135元(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由市人社局收取)。報考人員繳費的同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準考證(自行下載打印填寫,式樣及填寫要求見附件6),經市教育局審核后加蓋騎縫章。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2、資格審查
市教育局會同市人社局對報考人員進行筆試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僅針對報考人員所填報名表進行,其他材料將在面試考核和聘用環節進行復查。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將隨時取消其考試資格直至聘用資格。
招聘或選調教師的計劃數與各崗位報考人數比例不得低于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退還所繳筆試費用。
報名人員于7月19日登錄蚌埠教育網(www.bbjy.com)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未通過審查人員退還所繳筆試費用。
需要辦理退費的人員請于7月21日上午8:30--11:30到市教育局(東海大道3888號,東海大道與延安路交叉口東)五樓人事科辦理退費手續。退費人員的筆試準考證即同時作廢。
參加筆試的人員于7月22日到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報考,經資格審查合格,可免于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不占面試比例人數。
(二)筆試
筆試由蚌埠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生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1、筆試日期及時間:7月23日(周二)
上午8:00-10:00 教育學(含教育法規)、心理學
10:30-12:00 學科專業知識
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及分值:筆試分3科,采取閉卷形式進行,各科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按3科平均分計算,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后期分數計算一律保留兩位小數)。筆試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進入下一個程序。
3、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于7月25日在蚌埠教育網上公布。筆試后,招聘崗位:分學科(不分單位)按招聘計劃總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如招聘計劃數與筆試合格人數不足1:2的比例,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選調崗位:符合優先條件的三類教師直接進入面試,參加筆試的教師按選調崗位計劃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情況,一并進入面試。
(三)資格復審及面試
1、資格復審:面試之前對所有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由各招聘單位根據各自招聘條件和市教育局統一要求組織,復審的同時填報就業志愿。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因入圍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時,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筆試成績相同,則按筆試中的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排序。
資格復審時需提交報名條件要求的各類證件、材料原件。應屆畢業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教師資格證(或受理證明及承諾書,歷屆生同)、學歷、學位證書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歷屆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非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學歷不要求)原件。
經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后在報名表上簽署“已復審,同意參加面試”的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由報考人員持報名表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繳納面試費用(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費用每人80元)。
2、面試:面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滿分100分,根據招聘崗位情況,采取試講、答辯、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專業能力、業務素質及潛能。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進入下一個程序。面試具體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成績合成
招聘教師:總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若總成績最后一名分數并列,依次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選調教師:以面試成績為依據,若最后一名分數并列,則職稱資格高者優先進入下一環節,職稱資格一樣時,先取得的優先,同等情況下則加試一輪面試取1人。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各學科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面試、筆試成績均相同的并列人員,以筆試中的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排序。
體檢標準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1年修訂)》執行。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體檢結果公布之日起3日內本人可以書面提出復檢要求(不包括只允許當場復檢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2、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及遵紀守法等情況。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條件的報名人員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面試、筆試成績均相同的并列人員,以筆試中的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