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漳縣公立幼兒園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鄂政發〔2011〕27號)、《湖北省學前三年行動計劃》(鄂政辦發〔2011〕60號)、《南漳縣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南政文〔2011〕1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學前教育辦學實際,今年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幼兒園教師。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南漳縣各鎮(區)公立中心幼兒園教師40名。
二、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德才兼備、擇優錄用原則。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心和愛心,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
(二)遵守法律和法規,未受過紀律處分,未受過治安處罰及刑事處罰。
(三)應具有中專及以上師范類專業學歷;非師范類相應學歷畢業生,應從事過教育教學工作,且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四)報考人員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5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
2、報名地點:南漳縣教育局人事科(五樓)。
3、報名須帶材料:個人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張。
咨詢電話:0710—5233407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和縣人社局共同負責,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招聘條件不符的人員,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三)筆試、面試
1、筆試: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專業知識占80%,綜合知識占20%,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予以公示。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筆試后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內容為答辯和才藝展示,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結果予以公示。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筆試、面試結果,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經考察不適合從事教師工作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額依次遞補。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結果,從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數,所缺名額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編辦確定擬聘人員,在《南漳縣教育局門戶網》發布公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被舉報違反招聘規定和考試紀律經查證屬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缺名額依次遞補。
(七)辦理手續
1、經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程序確定合格人員,新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縣財政按相關文件規定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相關手續。
2、凡招聘人員,必須服從縣教育局統一安排和分配。
南漳縣教育局南漳縣人社局南漳縣編辦
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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