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的方法及具體安排,詳見大同市人事局網站及城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府公告一欄。筆試科目為教育學和心理學,筆試各科目采用百分制,筆試成績按兩科成績相加除以2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筆試成績及排名在大同市人事局網站及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主要對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證件進行進一步嚴格的審查。
1、學歷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驗證。
2、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有效證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大同市人事局網站及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面試(以下稱教學能力測試)
1、教學能力測試按報考專業分組進行。
2、教學能力測試方法
教學能力測試采用講課形式,每人備課時間60分鐘,講課時間20分鐘。教材使用大同市城區小學現行教材及教學參考書。
3、教學能力測試計分方式
教學能力測試采取百分制計分,占總成績的40%。
(五)選拔方式
依據報考同一專業的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高低排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等額選拔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筆試成績并列的,共同進入體檢。
(六)體檢
1、體檢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期間對體檢區域和考生實行封閉、編號管理。
2、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結果由主檢醫師簽字并由體檢醫院加蓋公章認定,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3、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工作在招聘工作領導組統一安排、指導下,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
因體檢、考核考察不合格及個人原因放棄聘用產生的空額按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八)確定崗位
體檢、考核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各科高分優先的原則,由考生選擇具體應聘崗位。不選擇應聘崗位且不服從組織安排的考生視為本人放棄。
(九)公示、聘用
1、對已確定崗位的考生,經招聘工作領導組審定后,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2、擬聘用對象在大同市人事局網站及城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要及時查清,以決定是否聘用。
3、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提出聘用及審核意見,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核準。
4、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不按規定時間到崗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五、有關事項
1、本次招聘,在大同市城區2013年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統一領導下,由大同市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成招聘工作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2、招聘工作要嚴格執行法規,嚴明工作職責,嚴肅工作程序,嚴守工作紀律,堅決制止和糾正招聘中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在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秉承“陽光招聘、誠信考試”的招考宗旨,實行信息公開、程序公開、條件公開、結果公開,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4、本公告在大同日報、大同市人事局網站及城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由大同市城區2013年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大同市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52—5209187
監督電話:大同市城區紀檢委、監察局0352—5209042
大同市城區2013年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小學教師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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