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加快我區教育事業發展,優化和充實教師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1名,詳見《萬盛經開區面向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且自愿到萬盛經開區從事教育教學及相關工作5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關壩鎮小學幼兒教師崗位學歷可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985”、“211”院校畢業生畢業時間可放寬至2011年、2012年)。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③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④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⑤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⑥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⑦現役軍人;⑧除“985”、“211”院校外的非2013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⑨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⑩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體健康,具備勝任崗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單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六)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77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七)2013屆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畢業時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國家“985”、“211”院校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限在招聘后2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
(八)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一覽表》)。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3年6月8日上午09:00—12:00在重慶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校友會堂3樓就業指導中心現場報名(報名后參加考試考核)。
2.報名手續:
報考者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按崗位競聘。報名時須持本人戶口、身份證、畢業學校推薦表或學歷待辦證明(“985”、“211”院校往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各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有工作單位的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接受報名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者,應如實填寫《萬盛經開區2013年2季度公開招聘城區學校教師報名登記表》。
(二)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由萬盛經開區人社局、教育局組成萬盛經開區2013年第2季度城區教師招聘工作組,按照規定組織實施。
1、專業科目測試:
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緊缺特殊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比例。
專業科目測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實行量化計分,總分100分。
2、面試:
面試人選按照1:2的比例,根據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則并列進入面試。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特殊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用人單位、專家和相關部門采用提問、特長展示的方式進行考核。總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體檢
體檢由區人社局會同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的順序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萬盛經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由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考生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的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