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同一崗位須形成競爭,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應不低于3:1,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須報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縣人社局)批準后,開考比例方可放寬至2:1。教育特殊崗位(音樂、體育、美術及職教專業課教學崗位)為2:1。
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根據應聘者意愿進行調整,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縣人社局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調減招聘崗位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的情況在資陽人事考試網、資陽人才網上公告。報考人員報考的崗位被調減或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崗位參加考試。
(二)筆試時間及科目
2013年6月29日上午8:30至10:00考《綜合知識》或《教育公共基礎筆試》,10:30至12:00考《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或《專業知識》。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二證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場參加筆試。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于2013年7月10日前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于7月11日至7月12日到樂至縣人社局3樓306室申請查分,查分結果和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于7月17日前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有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得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三)政策性加分
參加國家、省“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報考人員,截止報名時,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級團委(或人社、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參加“大學生村(社區)干部計劃”的報考人員,截止報名時,在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滿1周年,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
符合《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規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加2分;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務于2013年6月14日18時前將準考證或報名信息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服務所在地縣級組織部、團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服務期間的相關考核材料)、評為優秀的證明材料、服務證書(合同)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交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縣人社局3樓306室)。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相關學歷畢業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報考人員,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按規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筆試前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四)資格審查和面試
1.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者有弄虛作假、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根據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照參加筆試人數和招聘名額2: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考生一并進入。如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筆試合格的人員全部確定為資格審查對象。
資格審查工作由縣人社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發布成績時一并通知。資格審查時,報考者須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①報名表(詳見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證;③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在資格審查時未領到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學生證及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條件,以7月31日前提供的畢業證、學位證、檔案等證件為準);④相關(執業)資格證書;⑤有工作單位的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⑥樂至縣的代課教師由所在學校出具代課證明、工資花名冊和現實表現材料,縣教育局審查蓋章。
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或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出現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和加分的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遞補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資格復審合格者,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人,并發給面試通知書。面試由縣人社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對面試工作進行監督。
2.面試
本次面試采用技能操作(展示)和結構化面試2種形式。具體為(1)教育專業面試形式為相應任教層次和學科的無學生講課;(2)縣文化館2個崗位、縣環境監測站1個崗位和計算機類崗位面試形式為專業技能操作(展示);(3)除上述兩類外其他崗位面試形式為綜合能力素質結構化問答。
如有面試對象主動放棄或在資格復審中被取消面試資格,達不到面試比例時,可在本招考崗位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依次遞補后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面試仍然進行,面試結果有效。面試當日,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員。因資格審查、考生缺考等原因導致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有關證明材料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不能形成競爭比例的招聘崗位,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同類形成競爭比例招聘崗位的最低面試成績,否則,不得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五)總成績公布
考生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含加分)于面試結束后三天內在資陽人事考試網、資陽人才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