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時間: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5月30日(每個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報名地點:平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中心大廳。
(三)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考人員需持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誠信倒置承諾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我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的還需持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限、同意報考和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同時提交以上證件復印件(A4型紙)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照4張,《平壩縣2013年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及資格審查表》1份,《報名及資格審查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考試、體檢、考察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本批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每名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
(四)本次報名收取報名考務費100元。
(五)資格審查
1.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方案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其報名資料供資格審查和考察時使用。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
2.報考人員于2013年6月7日上午9:00-下午5:00持本人身份證和報名費收據到平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中心大廳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工作由平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并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指導下,平壩縣紀委監察局的監督下進行。
1、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一考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1)筆試時間: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比例的,從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入面試;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招聘崗位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筆試實考考生筆試成績平均分及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未完成筆試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面試:
招聘崗位數與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其面試考生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面試成績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在報名地點和平壩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ingba.gov.cn)進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各招聘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進入下一環節;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七、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分別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并公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進入體檢。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統一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不按時到指定地點集中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貴州省衛生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黔人發﹝2005﹞4號)和《貴州省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體檢費和復檢費均由考生自理。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事業單位招聘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縣招聘辦確定。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時間在報名地點和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ingba.gov.cn)進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八、考察、公示
(一)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準確。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被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人員。
3.已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財政全額和差額撥款)的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5.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親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從事組織[人事]、財務、紀律監督崗位,也不得報考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特崗教師。
7.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實。
8.截止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和資格證書的。
9.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0日內未能提供有效檔案的。
10.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1.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二)公示
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列入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報名地點、平壩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ingba.gov.cn)公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