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中小學教師及幼兒教育崗位的,依招聘崗位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2: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報考太和縣委黨校各崗位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3:1的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3、報考其他崗位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1: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入圍人員名單,不進行面試,直接進入考察、體檢。
4、參加筆試被確定為入圍后的人員需進行資格復審,請在規定時間內(詳見太和人事人才網)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證件原件和復印件、網上打印的《太和縣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審查表》、本人準考證,在職人員還須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參加報考的介紹信,到所報考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由主管部門在資格審查表上蓋章同意,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面試
報考中小學教師及幼兒教育和太和縣委黨校各崗位的,參加面試。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不進行面試。
因考生自動放棄面試出現缺額的,按有關規定在報考本招聘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各崗位考生遞補的截止時間為面試前一天的18:00,面試當日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招聘工作應實行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按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6號令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九、成績合成
報考中小學教師及幼兒教育崗位的,面試分值100分,時長10分鐘以內,面試分數不計入聘用總分,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聘用范圍。筆試成績為考生最終成績。
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定為不合格:
1、板書中出現錯別字的;
2、授課過程中出現知識性錯誤的;
3、不能流暢連貫地運用普通話表述的。
報考幼兒教育崗位的,有下列任意兩種情況者,定為不合格:
1、不能較熟練地使用笛子、二胡、吉他、電子琴、手風琴等樂器中其中一種的;
2、不能較熟練地完成一幅美術作品的;
3、不能較熟練地完成一段舞蹈小品的。
報考太和縣委黨校各崗位的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二項成績之和為考生的最終成績。
報考其他崗位的,以筆試成績為考生最終成績。
根據各招聘單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的人員,總成績分數相同的,按筆試分數排序,筆試成績再相同的,按專業知識基層成績排序,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
十、調劑
在“本人自愿”的情況下,對中小學教師、幼兒教育招聘計劃未完成的崗位從報考同崗位已進入面試但未被列入擬聘用人員的考生中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鄉鎮衛生院招聘計劃未完成的崗位,從報考相同崗位未被列入擬聘用人員的考生中,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調劑在原招聘計劃內進行,5個工作日內完成,且只調劑一次。
十一、考察與體檢
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體檢由縣人社局(教師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體檢專用章。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根據缺額,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決定取舍,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基礎知識成績決定取舍。
十二、公示、聘用
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在太和人才網、招考單位網站上公示7天。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聘用的,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主管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考察材料、主管局同意的資格審查表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種證書原件等相關材料,報送縣人社局辦理有關審核批準手續。8月底之前未能按時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精神,招聘單位須與新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統一規范聘用合同文本。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重新簽訂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咨詢服務和監督電話:
1、政策咨詢電話:0558-8662196(縣教育局)
0558-8638005(縣衛生局)
0558-8622731(縣人社局)
2、監督電話:0558-8623731(縣紀檢委)
0558-8622761(縣人社局紀檢組)
中共太和縣委組織部
太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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