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面向北京相關高校應屆畢業生引進急需人才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根據“西藏經濟跨越式發展和社會長治久安”對人才的需求,經中共西藏自治區黨委、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擬從北京部分高校應屆畢業生中引進500名急需緊缺人才到西藏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人員的條件
(一)北京相關高校2013年全日制應屆本科學歷以上畢業生。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想信念,品學兼優、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西藏建功立業,服從組織安排。
(四)專業知識扎實,按時獲得相應學制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綜合表現突出。
(五)身心健康,符合錄用國家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的體檢標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違紀違法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學籍的;
4.已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為國家正式工作人員的;
5.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處分的;
6.具有法律法規不得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等其他情形的。
二、引進工作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3年5月6日至5月13日在各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報名。(有意愿報名的北師大同學,請將相關材料報送到學十六樓就業與創業指導中心261辦公室)
2.報名須知
(1)報名者根據《西藏自治區2013年引進人才需求表》(附后)和自身情況,須填寫《西藏自治區2013年引進人才報名表》(附后),提供就業推薦表和就業推薦協議書、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遷移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能夠證明自身各種能力的材料和證書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時須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張。
(4)報名者按照專業對口原則,選擇相對應的職位,最多可選擇兩個職位。
(5)報名者對報名時所填寫的相關信息和所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書、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的真實性負責。凡因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一切后果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二)初選
由西藏引進人才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各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對報名人員按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等初步篩選。
(三)面試
引進人才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初選合格的畢業生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政審考核
引進人才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會同各高校對面試合格者進行政審考核。
(五)體檢
面試和政審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參加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西藏自治區財政統一支付。
三、錄用分配
(一)經資格審查、面試、政審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引進對象。
(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與引進對象簽訂《西藏自治區引進人才在藏工作協議書》(附后)一式三份,經西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或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辦理學生就業手續。
(三)引進對象主要派遣到拉薩市市直、縣直黨政群機關,日喀則地區、那曲地區、阿里地區、昌都地區、山南地區、林芝地區的地直黨政群機關及地區行署所在地的縣(市)直黨政群機關,以及西藏自治區區直和七地(市)直相關事業單位。
四、待遇
引進人員根據派遣的崗位性質,直接錄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錄用為公務員的確定為“選調生”,列為黨政群機關高素質工作人員和黨政領導干部后備人選;錄用為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確定為專業技術骨干人才培養對象。引進人員錄用后試用期一年,享受西藏自治區黨政群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工資及福利待遇,錄用后原則上8年內不得申請調離西藏。
聯系人:李老師,聯系電話:13989089876,QQ:2839865954。
西藏自治區2013年引進人才工作
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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