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井岡山大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省教育廳《關于2013年江西省開展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3〕15號)精神,現就2013年我市開展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申請教師資格的網上報名時間
凡戶籍在吉安市境內者或學校所在地在吉安市境內的2013年普通高中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于2013年4月18日至5月8日期間,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www.jszg.edu.cn)進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報名。
網上報名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選擇本人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現場確認點選擇本人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認定機構選擇吉安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井岡山大學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選擇井岡山大學,其他人員選擇本人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
(二)教師資格申報材料預審、現場確認
1.井岡山大學2013年應屆畢業生申報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材料預審、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和地點由井岡山大學招就處自定。市教育局人事科于5月20日至24日對材料進行統一復審、確認。
2.不屬于井岡山大學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其他人員申報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材料,按照屬地化原則,于5月13日至17日期間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人事股預審、現場確認,市教育局人事科于5月27日至31日對材料進行統一復審、確認。
3.申報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材料預審、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各縣(市、區)教育局自行確定。有關現場確認的事項請各縣(市、區)教育局及時在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中設置好。
4.申請教師資格者材料預審、現場確認須提交的材料,按照《關于2013年江西省開展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3〕15號)規定要求辦理。在現場確認時,要一次性告之申請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補齊,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5.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報者材料,請各縣(市、區)教育局和井岡山大學招就處及時收集、妥善保管,復印件經審核無誤后要在其上標注“與原件無異”,簽名并加蓋審查單位印章,原件在市教育局人事科進行統一復審、確認后退回。
(三)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申報認定教師資格者須具備教育教學能力,經測試認定合格。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要求逐個測試,主要采取面試和試講兩種方式測試。
2013年凡申報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試講內容為我市高中一年級現行教材。測試時間初定為6月下旬或7月上旬,具體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申報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要求自行嚴密組織實施。
(四)體檢
申報認定教師資格者的體檢工作,按照屬地化原則,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按有關要求自行組織。
(五)上網認定與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在上述審查完備且合格后,屬應屆畢業生的,核對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原件無誤,在7月18日前上網認定完成所有合格申請人的教師資格。教師資格證書在省教育廳下發到我市后的5天之內發放,力爭7月中旬先將應屆畢業生的教師資格證書發到學生手中,為學生就業創造條件。
二、工作要求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涉及面廣、影響大、政策性強,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等院校要堅持正確的指導思想,嚴格依法按照規定的權限和職責,認真做好2013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1.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等院校要重視申報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和宣傳平臺,深入宣傳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加強領導,完善申報認定教師資格的工作機構,指定專人負責,在規定的時間按規定的要求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各項工作;要強化工作服務,向社會公布咨詢舉報電話,對群眾的咨詢、舉報要及時回復,認真處理。
2.為維護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嚴肅性,規范程序,防止一些中介機構(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損害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利益,各縣(市、區)和各學校不得接受中介機構(公司)代申請人員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不得將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地點設在中介機構(公司),嚴禁與中介機構(公司)發生經濟利益關系。對群眾舉報的非法中介,初步查明后,要報告當地工商行政部門予以取締。要嚴格審核學歷證書,各地對發現的假學歷證書,必須收繳,記錄名單和身份證號,統一報市教育局,以便集中送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登記,依法處理。
3.各縣(市、區)教育局要依法行政,嚴格掌握認定條件,嚴格執行認定程序,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特別要嚴格按照規定,認真做好現場確認、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嚴格面試和試講,注重師德和能力考核,嚴把教師資格認定關,提高教師資格認定質量,確保網上認定工作及時完成。
4.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經費的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不得違反規定收費。各縣(市、區)進行教師資格認定、印制和頒發教師資格證書等有關工作經費,嚴格按照《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贛財教〔2007〕179號)規定執行,各級教育部門要向同級財政申請,由同級財政部門按照保障運轉、厲行節約的原則及時足額安排到位,并通過部門預算核撥。
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796-8224865
吉安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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