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和結構化面試分值各100分。
1.筆試
筆試時間:2013年5月4日上午9:00—11:00。考生應提前30分鐘到達考點,開考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室參加考試。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采用閉卷筆答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綜合基礎知識筆試用書為重慶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編印的《綜合基礎知識》,《綜合基礎知識》可在南岸區人事考試中心自愿購買。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教師職業道德(《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重慶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大綱》)。綜合基礎知識占筆試總分的50%,專業基礎知識占筆試總分的50%。
2.專業能力測試
專業能力測試采取以試講(上課或說課)為主的多種方式進行,除試講外,可根據學校、學段、學科、崗位的實際需要,選擇增加面談、三筆字及普通話水平測試、計算機應用能力測查、特長展示等作為輔助項目。
同一崗位現場確認報考人數超過20人的,可適當調整專業能力測試的方式。
專業能力測試時間及地點:請于2013年5月2日下午14:00登陸網站www.cqzk.cn/2013gz查詢。專業能力測試要求考生應于測試當日上午8:30分前進入考場,逾時未到考室者視為棄權。
筆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及參加結構化面試人員名單于2013年5月7日在中國重慶南岸網(www.cqna.com.cn)公告通知欄目上公布。
參加結構化面試人員按規定繳納面試費用,繳費時間:2013年5月9日上午9:30—17:00,繳費地點:南岸區人事考試中心。
3.結構化面試
面試比例為1:3。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筆試與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1:3的,考生各科成績均需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時,則并列進入面試。
結構化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該考生所在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結構化面試時間及地點:請于2013年5月9日登陸網站www.cqzk.cn/2013gz查詢。面試要求考生應于面試當日上午8:30分前進入考場,逾時未到考室者視為棄權。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30%。
考試考核總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2013年5月14日在中國重慶南岸網(www.cqna.com.cn)公告通知欄目上公布。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各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進入體檢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以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規定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崗位實際需求組織實施。
體檢在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衛生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岸區教委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若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cqhrss.gov.cn)和中國重慶南岸網(www.cqna.com.cn)公告通知欄目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經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及公示合格的考生(屬于2013年應屆畢業的考生請于2013年7月20日17:00前到南岸區人事考試中心報到,報到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報名所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套,接受資格復查。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擬聘用人員,視同自動放棄,資格復查與招聘條件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資格),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南岸區教委審核、南岸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其工資福利待遇按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資格。
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擬聘用人員(指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的考生,以及報考重慶市龍門浩職業中學校、重慶市特殊教育中心的考生),須在一年試用期內考取教師資格證書,如一年試用期滿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的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招聘由南岸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編辦、教委及各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監察局負責監督,各部門按照職責各司其職。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寬、社會影響大,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若有違規違紀或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七、簡章解釋
本招聘簡章由南岸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和南岸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南岸區教育事業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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