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茂名市電白縣2013年公開招考公辦教師啟事
為適應我縣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根據我縣2013年秋季開學教師需求情況,經電白縣編委會同意,縣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聯合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辦教師177名。具體招考事項如下:
一、招考名額
(一)中學教師102名:政治科4名、語文科6名、數學科17名、英語科14名、物理科15名、化學科15名、地理科15名、歷史科3名、生物科11名、音樂科2名。
(二)小學教師60名:英語科50名、音樂科10名。
(三)特殊教育教師5名。
(四)幼兒園教師10名。
二、招考對象
(一)中學教師:2012、2013年師范類本科以上畢業生和2012、2013年省“三支一扶”到我縣中小學支教期滿并取得中學教師資格證的本科畢業生。
(二)小學英語、音樂教師:2012、2013年師范類本科英語及音樂專業畢業生和2012、2013年省“三支一扶”到我縣中小學支教期滿并取得小學或中學教師資格證的本科畢業生。
(三)特殊教育教師:2012、2013年南京特殊教育技術學院特殊教育專業的大專以上畢業生。
(四)幼兒園教師:取得學前教育類中專以上學歷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年齡在25周歲以下(含25周歲,即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的人員。
三、報考條件及要求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學歷層次、專業與招考崗位對口;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2013年師范畢業生(幼兒園教師除外);
(四)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五)符合招考崗位所需求的其他特定條件;
(六)須服從崗位安排。
四、報考辦法
(一)報考時間和地點: 2013年4月9日至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電白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廣東省電白縣水東鎮海濱二路110號)報名。
(二)報考人員需帶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畢業證(2013年畢業生可憑就讀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2.身份證;3.戶口簿;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張;5.省“三支一扶”及報考幼兒園教師的人員,還需帶備相關教師資格證。
(三)領取《報考須知》,填寫《廣東省電白縣公開招考教師報名表》及《準考證》。
(四)填報志愿:
1.報考中學教師的畢業生必須按要求填報與所學專業相對應的志愿,同時必須選報電白一中和在縣城高中、基層高中學校、基層初中學校中各選報3個志愿(如該類崗位設置不足3個,則根據崗位設置實際填報,下同)。否則作放棄考試資格論處。
2.英語、音樂專業的考生在填報中學志愿的同時可選報10個小學志愿。
3.2012、2013年省“三支一扶”到我縣中小學支教期滿并取得小學教師資格證的英語、音樂本科畢業生只能填報10個小學志愿,否則作放棄考試資格論處。
4.報考幼兒園教師的考生必須選報8個志愿,否則作放棄考試資格論處。
5.報考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的僅填一個志愿。
6.志愿填報情況將予以公示,公示后不得更改。
五、資格審查
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方案規定的條件,對已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準予參加考試。
六、考試
(一)考試形式:筆試加面試。
(二)筆試考核:心理學、教育學、教育法規。
(三)面試考核:說課。以專業對口的教材(中、小學用高中教材、幼兒園用幼兒教育教材)為內容臨時確定課題,30分鐘備課,10分鐘說課;報考音樂、特殊教育類的說課為考核對口專業的技能知識。
(四)考試分值:筆試、面試成績均為100分。先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1:2比例確定各科面試人選(“三支一扶”的考生,筆試成績加10分),如果最后1名為并列,同時定為面試人選。面試結束后,筆試、面試成績均按50%的比例計算出總分作為綜合成績。
(五)考試時間及地點。
1.筆試時間:2013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
2.考試地點:春華學校(水東鎮迎賓大道即原向陽大道)。
3.考生于4月19日憑身份證到電白縣教育局四樓領取準考證。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于4月24日在電白教育網(http://www.dbedu.cn)公布。
4.面試時間地點:4月27日、28日兩天,分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及幼兒園類別在春華學校進行。
七、體檢
(一)根據考生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果最后1名并列,同時定為體檢對象,憑身份證、準考證按教師資格體檢標準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者不予以錄用。
(二)體檢名單、時間及地點于5月6日在電白教育網(http://www.dbedu.cn)上公布。
八、錄用
根據綜合成績及各科需要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錄用。因其他原因不能錄用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安排
(一)中、小學按學校層次分科按志愿安排。電白一中、縣城高中、基層高中、基層初中、基層小學依次為第一、二、三、四、五,上一層次學校安排完畢,再進行下一層次學校安排。
(二)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按志愿安排。
(三)所有達到錄取分數線的應聘者在中學、小學某一科目或某一所幼兒園出現崗位已滿,未能按本人所報志愿錄用時,應服從教育局的調劑安排,否則不予錄用。
(四)在填報同一志愿的人員中,如果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則按如下程序決定其排名:1.學歷高者優先;2.電白籍考生優先;3.2013年畢業生優先。4.積點分高者優先。5.同等條件,經查閱個人檔案,優秀者優先。
(五)公示后無異議的錄用人員,必須在一個工作周,即七天內辦理錄用有關手續(時間另行通知),逾期的取消錄用資格。
十、公示
錄用人員名單在電白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十一、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十二、招考咨詢電話: 0668-5120703(電白縣教育局)
十三、本啟事未盡事宜由電白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電白縣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電 白 縣 教 育 局
電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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