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華安縣教育局2013年暑期教育系統教職工調配工作的實施意見
教育系統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保障教師資源的合理配置,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經研究,特提出2013年暑期教育系統教職工調配工作實施意見。
一、調配原則
堅持編制控制原則,堅持配置科學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鼓勵教師到農村基層、邊遠山區缺編學校任教,促進教師合理流動。
二、城關學校選配教師
1、城關學校選配教師辦法:城關學校學科教師的選配采用筆試(80%)與量化積分(20%)相結合的辦法,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選配。若總成績同分,則筆試成績高分的優先;再同分時,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分者優先。
申請調往城關學校任教的教師,應按2013年省、市組織的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的考試辦法,對口報名并參加考試。還應如實填寫《2013年華安縣教育系統教職工調配申請表》、《華安縣城關學校選配教師量化積分表》,于4月20日前送交縣教育局人事股。
2、選配單位、學科、人數
(1)華安一中:語文1人、英語1人、計算機1。
(2)縣實驗小學、縣第二實驗小學:語文5人、數學5人。
(3)縣實驗幼兒園、縣第二實驗幼兒園:學前教育或幼師4人。
3、報名條件
(1)華安一中:具有本縣基層學校三年及以上教學經歷、第一學歷本科及以上、專業對口的在職教師。
(2)縣實驗小學、縣第二實驗小學:具有本縣基層學校三年及以上教學經歷、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在職教師。
(3)縣實驗幼兒園、縣第二實驗幼兒園:具有本縣基層學校三年及以上教學經歷、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的在職教師。
4、報名時間、形式
(1)報名時間:2013年4月1日—4月10日
(2)報名形式:統一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www.eeafj.cn)招聘教師委托模塊報名、繳費。
5、筆試時間、科目
(1)筆試時間:2013年4月20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請按報名系統提示自行打印)。
(2)筆試科目:教育綜合知識(40%)和專業知識(60%)。
三、基層學校教師調配辦法
1、鄉鎮中心小學教師轄區內的調配: 由中心小學會同鄉(鎮)領導研究后提出方案,并報縣委教育工委、縣教育局同意后宣布執行。如變動面較大或情況特殊的,應事先向縣委教育工委、縣教育局匯報,經研究批準后宣布執行。
2、中學、中心小學間的教師調配:凡申請在基層中學之間、中心小學之間工作調動的教師,一般應在基層單位任教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本人提出申請,并如實填寫《華安縣教育系統教職工調配申請表》,由縣委教育工委、縣教育局研究決定。
(1)嚴格控制小學教師跨中心小學之間的調配。
(2)對不安心在本鄉(鎮)學校任教的個別中小學教師,將予以調整到其他鄉鎮學校任教。
(3)初級中學的部分教師被選配到高級中學后,出現的學科教師缺額在初級中學間進行適當的調配或由新教師補充。
3、申請時間:申請人應將申請表及有關材料于7月10日前送交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研究。
四、調配要求
1、教師個人申請調整工作單位,如有違反教師隊伍管理規定的,原則上不予調配。
2、通過考試選配及個人申請調動并經研究同意的,若調入單位沒有相應的崗位職數,申請人應愿意高職低聘,否則不予調配。
3、各學校應根據人員結構和編制情況,對本單位申請調動教師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鑒定,簽署意見。
4、若上述公布的進人單位因教師調動產生新的崗位欠缺,調配時視工作需要按上述規定予以相應補充。
中共華安縣委教育工委
華 安 縣 教 育 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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