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參加高考(五年專為中考)時,籍貫或戶口在晉江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師范類畢業生。
②參加高考(五年專為中考)時,學籍在晉江且父母有一方戶口在晉江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師范類畢業生。
第二類對象:非晉江市在職公辦教師。
①學歷為大專及以上,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教壇新秀或地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的非晉江市在職公辦教師。
②學歷為大專及以上,籍貫在晉江或配偶為晉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干部職工的非晉江市在職公辦教師。
第三類對象:晉江市聘用合同教師。
師范類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或非師范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2012年秋季及以前經晉江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的,至今一直在冊在崗的晉江市聘用合同教師。
第四類對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此類對象不限戶籍)。
第五類對象:晉江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非師范類畢業生。
第六類對象:非晉江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師范類畢業生。
3.招聘條件
⑴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教師職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⑵具有大局意識,服從教育主管部門統一調配。
⑶專業對口。國家任務招收的晉江生源師范類中學方向的畢業生與小學招聘專業無法對應的,可按文科方向、理科方向分別報考小學語文和小學數學。各學科可報考的專業名稱詳見附件1。
⑷持有相應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尚未持有教師資格證的,報名時應提供相應專業的普通話合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辦理證明,超過2013年8月15日尚未提供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非師范類畢業生尚未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的,必須在聘用一年內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或具有辦理相應教師資格證的相關條件(普通話等級達標,教育學、心理學結業),否則解除聘用合同,檔案轉至人才中介機構。
(5)普通話水平符合報考學科教師資格證認定的標準(招聘對象為晉江生源師范類中學方向非中文類的畢業生放寬至二級乙等)。
⑹身體條件達到相應教師資格證認定的體檢標準。
⑺畢業生、聘用合同教師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職公辦教師在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區及以上的學科帶頭人(省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在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學前教育
1.招聘學科及名額
計劃招聘100名。報考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時,按實報考人數招聘。
2.招聘對象(共四類)
第一類對象:晉江生源應屆、往屆師范類畢業生。
①參加高考(五年專為中考)時,籍貫或戶口在晉江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師范類畢業生。
②參加高考(五年專為中考)時,學籍在晉江且父母有一方戶口在晉江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師范類畢業生。
第二類對象:非晉江市在職公辦教師。
①學歷為大專及以上,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教壇新秀或地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的非晉江市在職公辦教師。
②學歷為大專及以上,籍貫在晉江或配偶為晉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干部職工的非晉江市在職公辦教師。
第三類對象:晉江市聘用合同教師。
師范類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或非師范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2012年秋季及以前經晉江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批的,至今一直在冊在崗的晉江市聘用合同教師。
第四類對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此類對象不限戶籍)。
3.招聘條件
⑴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教師職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⑵具有大局意識,服從教育主管部門統一調配。
⑶專業對口。
⑷持有相應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尚未持有教師資格證的,報名時應提供相應專業的普通話合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辦理證明,超過2013年8月15日尚未提供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⑸普通話水平符合報考學科教師資格證認定的標準。
⑹身體條件達到相應教師資格證認定的體檢標準。
(7)畢業生、聘用合同教師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職公辦教師在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區及以上的學科帶頭人(省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在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職業教育
1.招聘專業及名額
計劃招聘12名,具體專業和名額如下:
紡織類1名
服裝類1名
物流類1名
財會類3名
動漫類2名
藝術設計類1名
電子商務類1名
連鎖經營類1名
學前教育類1名
各專業類別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3:1時,將對招聘人數進行縮減,直至達到3:1;無法調整到3:1時,最多只招聘1名,但報考人員筆試與面試成績均應達到合格線(總分60%)及以上。
2.招聘對象(共兩類)
第一類對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此類對象不限戶籍)。
第二類對象:學歷為本科及以上(第一學歷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的非晉江市在職公辦教師。
3.招聘條件
⑴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教師職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⑵具有大局意識,服從教育主管部門統一調配。
⑶國家任務招收的,畢業專業名稱與招聘專業一致(可報考專業名稱見附件2)。
⑷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尚未持有教師資格證的,報名時應提供相應專業的普通話合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證辦理證明,聘用后應在2013年8月15日前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非師范類畢業生尚未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的,必須在聘用一年內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或具備辦理相應教師資格證的相關條件(普通話等級達標,教育學、心理學結業),否則解除聘用合同,檔案轉至人才中介機構。
⑸身體條件達到相應教師資格證認定的體檢標準。
⑹畢業生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職公辦教師在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區及以上級別的骨干教師在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