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城鄉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21名(音樂教師4人、體育教師4人、美術教師2人、計算機教師2人、英語教師4人、語文數學教師5人);初中生物教師1人,共22人。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有志于從事教師職業的優秀人才。
1、政治思想好,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師形象。
2、年齡:不超過28周歲(
3、學歷要求:體育專業要求大專以上(含大專),且專業對口;其他學科要求為全日制大專以上(含大專),且專業對口。
4、具有相應專業和層次的教師資格證。
5、普通話具有二乙等級證以上;計算機具有初級證以上;專業計算機教師必須具有中級證以上;英語專業具有英語專業四級或大學英語六級等級證以上。
6、服從工作安排。
7、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以及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三、招聘程序
1、信息發布。
2、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
報名地點:石鼓區機關政務大廳
聯系電話: 0734-8177265,0734-8177020,0734-8177102。
報名時,報考者須提供有關證件(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計算機等級證、普通話等級證、英語等級證、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4張,資格初審通過后填寫招聘教師登記表。報考者須如實填寫登記表,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有任何提供虛假信息的行為,取消該報考者的考試或錄用資格。報名工作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者集中進行資格復查,通過后方準予考試。
本次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人。
3、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專業技能考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均采用100分制。全國特級教師和全國優秀教師的筆試成績加15分。
①筆試:筆試時間為
各學科報名人數與錄取人數達5:1方可開考,如低于5:1,則按比例相應核減調整該學科招聘計劃。
②專業技能考試:專業技能考試時間為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每學科按2:1確定參加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如入圍末位名次出現成績相同的,則末位名次的一并參加專業技能考試。
分別按筆試成績占6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擬定錄用初步人選,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
4、體檢和政審。
體檢時間:
四、工資待遇及要求
被錄用的應聘者試用期為12個月,經考核合格后,再辦理編制、人事等手續,并與石鼓區教育文化體育局正式簽訂聘用協議,聘用協議每五年一簽。試用期內按試用期工資對待。
五、本公告由石鼓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石鼓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