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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實施“人才強!睉鹇裕瑢藝摇半p高計劃”建設標準和省級“雙高計劃”學校建設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和中共安徽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池州職業技術學院編制周轉池制度工作實施方案的批復》(皖編辦〔2023〕137號)規定和要求,現就2025年度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考核考察、擇優聘用。
二、引才需求
本次引進緊缺專業博士研究生5人,崗位需求及條件詳見附件1!澳挲g條件”中“40周歲以下”為“1984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三、引才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涉及“學歷”“專業”有關具體事宜,本公告未明確的,按照“安徽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http://www.apta.gov.cn/Officer/FQnADetail/753)中報考條件的第20條,“2025年池州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附件3(2月28日發布,可登錄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看)相關條款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引進人才待遇
1.擬引進人才經報批后辦理引進手續,納入事業單位周轉池編制;
2.引進博士人才類別與標準、政策待遇詳詢學院組織人事處。
五、引進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5年10月21日起同時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s://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職業技術學院網(https://www.czvtc.edu.cn)發布招聘公告和崗位計劃表。
(二)報名
報考人員按招聘崗位條件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提交報名材料采用郵件形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27日至崗位招滿為止,最遲不超過2025年12月31日。
1.應聘者填寫報名表,提供個人資料。具體包括:《池州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度高層次人才引進報名表》(附件2)、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具有海外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正式《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相關職業資格和技能等級證書和重要社會兼職等材料。
2.提供能代表其學術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體包括:論著目錄(論文目錄應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訊作者、題目、雜志或會議名稱,著作目錄應包括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執筆內容)及論文被收錄和引用的檢索證明和主要代表性論著;主持完成的科研項目清單(包括項目名稱、起止時間、研究內容、本人作用、項目來源和經費);重要獲獎情況(包括獎項名稱、級別、年度、本人排名和獲獎證書)。
以上材料電子版(PDF格式)發送至組織人事處指定郵箱(Czyrsc2025@126.com),郵件主題注明“姓名—畢業學!獙W歷學位—所學專業”,并保證所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完整(所有電子文件壓縮后應小于40MB)。
(三)資格審查
學院組織人事處聯合相關部門人員,嚴格對照報名崗位條件和要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以電話或郵件形式通知初審合格者。并在考核前對其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予以解聘。
(四)考核與審批
學院成立相應的引進人才考核工作組(不少于5人),對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進行直接考核或競聘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敬業精神、團隊精神、科教能力、引領水平、身體狀況、心理狀況等。
采用競聘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試和學術成果評價兩個環節,各環節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最終考核成績,按照面試占40%、學術成果評價占60%的規則,最后加權計算得出考核最終成績。所有成績計算時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終成績如有同分的,由學院根據擬聘崗位需要,增加崗位適應性測評等方式,綜合評價、擇優聘用。
面試設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人員,不予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學院組織人事處將對考核人員提出擬引進意見,并報學院黨委會同意后確定擬引進人選及其待遇等事宜。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及復檢費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六)公示、簽約、報批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院按照規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施聘用管理,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轉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關事宜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應聘信息,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被引進人才與原單位之間產生的合同、經濟糾紛等,均由本人負責解決并承擔相應責任。
(三)對未在學院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
0566-2092446(池州職業技術學院組織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
0566-2090287(池州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科)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