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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城區初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改善城區初中、小學學校教師隊伍結構,根據城區初中、小學教師缺額實際,經研究決定,從全縣在編在崗的公辦教師中公開補充部分教師到城區初中、小學任教。
一、城區初中、小學教師補充計劃

以上補充人員的崗位等級為專技十三級(及以上)。
二、城區初中、小學補充教師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身體健康。
2.參加補充城區初中教師具備條件:①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②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③在編在崗教師。
3.參加補充城區小學教師具備條件:①大;虼髮R陨蠈W歷;②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英語崗位的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英語;③在編在崗教師。
4.城區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不能參加城區其他學校的補充教師;城區小學教師符合條件的可報考城區初中的相應崗位;鄉鎮初中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不能參加城區小學補充教師。
5.報名時必須具備所報崗位的資格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三、補充程序和辦法
城區初中、城區小學補充教師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公示、錄取、擇崗、聘用等程序進行。
四、工作程序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公開選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F場報名時同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所學專業填寫。
2.報名時間,F場報名時間為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報名地點。臨武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聯系電話:0735-6325902。
4.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帶好本人身份證在2025年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臨武縣教育局人事股三樓(312室)領取準考證,代領準考證的必須提供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打印的附件《2025年臨武縣城區初中、小學補充教師考試報名登記表》1份(除承諾簽名需手寫外,其余信息均須打印,手寫無效)。
2.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學歷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免冠1寸近照2張。委托報名的還需提供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4.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本次補充工作全過程。
(三)筆試
1.筆試對象:報考城區初中、小學補充教師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中小學教育基礎知識。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3.筆試時間:2025年8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時,120分鐘。
4.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5.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如發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二代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參加考試。
(四)公示
按筆試成績(成績在臨武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從高分到低分予以公示。
(五)錄取
按照所報崗位1:1的比例確定錄取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分數有相同時,按以下先后順序確定:學歷高的優先;學歷相同時,第一學歷高的優先;第一學歷相同時,參加工作時間早的優先;參加工作時間相同時,專業技術職稱高的優先;職稱相同時,任職時間長的優先;任職時間相同時,年齡大的優先(檔案年齡)。
(六)擇崗
報考城區初中、小學教師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以及招聘學段相應科目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學校,時間另行通知。
(七)聘用
經縣教育系統補充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給予本次城區初中、小學補充教師錄取者辦理編制異動手續。
五、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城區初中、小學補充教師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縣人社、縣編辦、縣教育局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主要職責是負責城區初中、小學補充教師方案的制定、宣傳、資格審查、考試等日常工作的開展。
六、工作紀律
1.城區初中、小學補充教師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凡弄虛作假、仿造、涂改證件、檔案等資料者,取消其選調教師資格,3年內(即2025、2026、2027年)不得參加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和工作調動,2年內不得評優評先,并予以通報問責。
2.錄用后,無故放棄選調資格者,3年內(即2025、2026、2027年)取消評優評先及職稱評定資格,當年年終績效獎定為最低檔,并給予通報問責處理。
3.城區初中、小學補充教師考試有作弊行為者,其成績作廢,取消其補充教師考試資格。
4.在補充教師工作中,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給補充教師工作造成不良影響者,依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5.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任何人不得有違規違紀行為,違者取消其補充教師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0735—6330455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由臨武縣教育系統補充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