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共豐縣縣委、豐縣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豐委發〔2020〕10號),豐縣教育局、豐縣人社局、豐縣縣委編辦、豐縣財政局印發《關于加強豐縣籍教師回調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促進豐籍教師回豐任教,特制定本公告:
一、資格條件
1.具有豐縣籍或是豐縣籍人員配偶、直系親屬的縣外在編在崗教師;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3.年齡45周歲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編不在崗的;
2.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受到查處的;
3.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違法犯罪受到治安處理、刑事處罰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
5.因身體健康狀況不能勝任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
6.其他不適宜調動情形的。
二、崗位設置
在2025年剩余用編計劃內設置豐籍回調崗位。初中、高中、中職學段,崗位設置在全縣各初中、高中、中職;
各學段學科《崗位設置表》在報名結束后另行發布。
三、辦理程序
1.報名時間和地點
2025年8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在新城實驗小學會議室。
2.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人員戶籍在豐的不需提供);
(4)申請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打印的學歷證明;
(6)《報名表》1份,《事業單位人員調動審批表》(需加蓋調出相關單位公章)一式5份。
以上材料的原件審核后當場退回。
3.考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調動。如崗位報名人數超過設崗數,擇優錄取。
4.選崗
根據面試成績在設定的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成績依次選崗。
5.辦理手續
縣教育局會同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和縣財政局研究,報縣分管領導同意后,由縣委編辦辦理前置審核手續,由縣人社局辦理相關調動手續,縣委編辦辦理入編手續。對于已取得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的,由調入學校根據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予以聘用。調入學校無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的,調入人員予以降崗聘用,不接受低聘的視為放棄調動。
四、相關說明
1.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辦理;
2.豐籍教師回豐任教調動的所有信息通過微信公眾號“豐縣教育發布”予以發布,請及時關注,因個人原因延誤的由本人承擔責任。
附件:附件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