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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我校2025年秋季學期開學教育教學需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小學編外教師。公告具體如下:
一、面試組織
本次面試工作由東坑鎮教育管理中心統籌,由東坑鎮中心小學負責承辦。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5年5月10日至5月16日16:00
三、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小學編外教師具體崗位和條件見《東莞市東坑鎮中心小學2025年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崗位表》(附件1)。
四、聘用期限
合同期限為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試用期2個月),工作表現優秀者可視實際情況進行續聘。
五、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約10.5萬元/年(含五險一金);
2.享有與在編教師同等的職稱晉升、評優評先機會。
六、招聘對象
2024年1月—2025年8月期間畢業的畢業生,是指納入國內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含)以上的畢業生,以及教育部承認學歷學位的國(境)外院校的畢業生。
七、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港澳居民),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或受其他影響錄用的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兩年,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肄業生、現役軍人和其他規定不能報考的;
8.存在違反師德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
9.已簽訂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中小學教師協議書且尚未完成履行約定的高校畢業生;
10.有違法犯罪記錄等情形不能通過入職教師崗位背景查詢的;
1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為學校教職員的其他情形的。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計算至報名截止日。
(三)具體條件
1.教師資格證要求:
報考者必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小學或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其它條件具體見《東莞市東坑鎮中心小學2025年5月份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崗位表》(附件1)。暫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的,報考時提交承諾書,如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取消聘用資格。
2.學歷學位要求:各崗位學歷學位要求具體見《東莞市東坑鎮中心小學2025年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崗位表》(附件1),暫不能提供專業與崗位專業相符的學歷證書,報考時提交承諾書,如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3.專業要求:考生的本科(學士)或研究生(碩士、博士)專業與崗位要求層次的專業相符(具體見《東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職員崗位專業對照表》)。
4.年齡條件:一般在3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者或工作特殊需要,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要求;
5.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條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報名——資格審核——面試考核(試講、結構化面試和實操)——體檢——政審、公示——招用等程序。
(一)報名
在2025年5月16日16:00前掃描以下二維碼進行填報及上傳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證書及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及在線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以上證書,上傳承諾書)、獲獎證書(掃描在同一份PDF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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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格審核
通過對報考者的報名材料資格審核后,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2N+1的比例推薦人選進入面試考核環節。報考通過人數需達到2N+1才能開考,若未達到,招聘單位根據審核情況裁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入圍面試考核的人員將通過手機短信通知,未進入面試考核的考生不另作通知,請考生隨時留意手機短信的通知并按要求參加面試考核。
(四)面試考核(試講、結構化面試和實操)
試講、結構化面試和實操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分學科面試。
試講、結構化面試和實操流程: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備課(30分鐘)——片段教學(8分鐘)——結構化面試為現場答辯(5分鐘,內容以問題形式統一命題),其中體育崗位增加指定才藝或自選才藝展示實操環節,實操時間為10分鐘。
1.試講環節:
①考生現場備考30分鐘,按抽取的課題備課并進行8分鐘片段教學試講。試講內容在考生簽到后,由考官抽取確定試講單元、課時、課題等內容。
②試講成績為百分制,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數。試講達標分數為80分,考生試講分數不達80分的不計算入總分。
2.結構化面試環節:
考生試講環節結束后,由主考官對考生進行教師專業素養知識進行提問。
3.實操
實操考試成績為百分制,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數。達標分數線為80分,考生實操分數不達80分的不計算入總分。≥80分的實操成績按35%計算入總分。
4.面試成績
教師崗位的面試成績=試講成績×70%+結構化面試成績×30%;
體育崗位的面試成績=試講成績×70%(其中實操占35%,試講占35%)+結構化面試成績×30%。
(五)確定進入體檢名單
在達標人員中,按崗位實際可招聘數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入圍體檢人員,若面試成績相同的,則按試講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六)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另行通知)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無理由遲到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2.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七)政審、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招用人員由招聘單位進行政審,經政審合格后,在東坑鎮政府信息公開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遞補聘用
因擬招用人員體檢或者復審不符合要求、擬招用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招用人選放棄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招聘單位有權決定是否遞補其他考生。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相關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考、體檢及其他環節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存在影響聘用問題的,一律取消聘用,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對審查沒有結論或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招聘單位要與擬招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其中新聘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正式定崗,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嚴格按照公告和崗位要求報考,提交和填寫的資料須真實有效,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瞞報,提供虛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有違法犯罪記錄或其他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記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應聘、調動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未按規定時間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5.擬招用人員經查詢發現有《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規定情形的,不得錄用;
附件1:1.東莞市東坑鎮中心小學2025年5月份公開招聘編外教師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