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隊伍結構,提高師資層次,促進全市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昆山市教育系統決定公開招聘100名高層次優秀畢業生(公辦學校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行為。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2.招聘對象:
2025年應屆研究生(本科階段須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專業對口,非博士研究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普通高校就讀期間獲得過國家獎學金,或獲得過省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
(2)碩士階段獲得過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或獲得過校級綜合獎學金;
(3)碩士階段獲得過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稱號;
(4)本科階段獲得過師范生基本功大賽(教學技能競賽)校級一等獎及以上獎項。
3.碩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4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9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應層次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承諾在2025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相應層次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4.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應聘者視同為2025屆畢業生。
5.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6.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明確要求回避的人員。
(5)國家和省另行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詳見《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2025年應屆高層次優秀畢業生崗位簡介表(第二批)》。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網上信息采集
1.時間:2025年2月7日8:00—2月11日18:00。
2.方式:應聘者登錄“昆山市教師招聘信息采集系統”(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冊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實填寫報考情況及上傳相關材料。已注冊過賬號的,使用原賬號和密碼登錄。
3.應聘者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并對照《崗位簡介表》的要求,選擇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系統即時顯示崗位報名人數)。崗位一旦選定后,其資格確認、綜合能力素質評價、綜合面試均在該崗位內進行,成績僅在該崗位內有效,與其他崗位無關聯。
4.應聘者填寫報名信息時,人員信息要與身份證、戶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學習情況等信息要與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網上信息采集時間截止之前,應聘者可以修改報名信息。網上信息采集時間截止之后,報名信息不得更改。
*不再接受昆山市教育局組織的招聘活動中已簽約人員的報名與資格確認。
(二)資格確認
1.應聘者在網上報名時,需將以下材料按序制成一個多頁的PDF文檔上傳至信息采集系統。所傳材料必須清晰易辨,凡模糊不清無法辨認的,視為無效,后果自負。資格審查以上傳的材料為依據。
(1)個人簡歷;
(2)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
(3)學生證;
(4)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未簽約的就業協議書(網簽的須出具高校蓋章的證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是否簽約情況);
(5)本科階段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學習成績單(需加蓋院校教務部門章);
(7)相應層次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提供自擬的承諾書,承諾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層次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8)各學段在校期間擔任學生干部、各類獎勵證書、榮譽證書、發表論文情況及其他業績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的外文材料需翻譯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對照版本均需上傳。
所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2.資格確認結果可于2月14日起登錄“昆山市教師招聘信息采集系統”(http://bm.ksedu.cn)查看。如對資格確認結果有異議,可在2月14日9:00-17:00進行申辯,資格確認不通過的考生可在信息采集系統反饋的留言中查看申辯陳述電話。
(三)綜合能力素質評價
通過資格確認的進入綜合能力素質分析評價(根據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評價)。根據對應聘者綜合能力素質分析評價情況,按照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綜合面試對象(報名人數不滿崗位招聘數3倍的,按實際符合人數進入綜合面試)。是否進入綜合面試擬于2月15日17:00前通知。
2月18日17:00前明確放棄的,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能力素質評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也可以不遞補。
(四)資格復審和綜合面試
1.資格復審:
初定時間:2月21日下午。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者務必在報名網站打印高層次優秀畢業生招聘報名表(報名成功后即可打印)。資格復查時需提供《報名表》和報名時上傳網絡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校驗后返還本人。
2.綜合面試:
初定時間:2月22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教育教學專業素養和能力,以及應聘者的心理素質和心理特征。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為60分。綜合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
應聘者須于規定時間參加綜合面試,遲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綜合面試資格。
(五)簽約
面試結束后當場簽約。根據應聘人員綜合面試成績,在合格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員名單。因應聘者放棄簽約而產生崗位空缺的,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也可以不遞補。
(六)體檢與考察
1.完成簽約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本次招聘對通過綜合面試且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標準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察政審相關要求進行。
(七)錄取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各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將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k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昆山市人社局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
擬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應及時將本人檔案轉到昆山市教育局,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崗位所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如逾期未能提供相應證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如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對錄用條件另有政策性規定的,從其規定。新錄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約定為12個月(其他人員為6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自謀職業。
四、紀律與監督
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57553129。
咨詢電話:0512-57516860、0512-57532164
咨詢時間:工作日期間每天9:00-16:30
現場咨詢:2025年2月7日(正月初十)上午9:00-11:30
咨詢地點:昆山人力資源市場(昆山市嶗山路9號)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