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作為一所以教師教育、教育研究和教育服務為優勢的綜合性研究性大學和“雙一流”A類建設高校,立足上海、深耕華東、輻射全國,陸續在全國各地開啟不同類型的基礎教育合作辦學新范式。為打造基礎教育人才“強磁場”,深入貫徹落實華東師范大學“以教育強國,建教育強國”的初心使命,根據部分集團成員校發展需要,華東師范大學教育集團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優秀的中小學校長。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堅決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堅持立德樹人;具有較強的溝通與組織協調能力。
2.符合教育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專業標準》、《普通高中校長專業標準》等規定的基本條件,有勝任崗位的專業、職業與實踐水平。
3.認同華東師范大學集團成員校的育人理念,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使命感,富有教育情懷,具有終身學習意識和開拓創新精神。
4.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體健康。獲得特殊榮譽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5.具有中小學高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稱,有10年以上的教育教學工作經歷,獲評設區的市骨干教師或名師名校長等榮譽稱號,應聘高中校長的需在設區市、縣(區)重點高中校長崗位任職3年以上或副校長崗位任職5年以上,辦學業績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二、選拔程序:
1.個人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須填寫《華東師范大學教育集團成員校正(副)校長招聘登記表》(見附件下載),并提交其他相關材料。
2.資格審查。由華東師大教育集團組織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入選人員進入考核階段。
3.綜合考核。以各級教育部門頒布的從業標準為基礎,結合教育干部綜合能力,組織開展面試與答辯等形式的綜合考核。
4.初定人選。根據考核成績,按一定比例確定初定人選,商定任職具體學校,聯合合作方相關教育主管部門、相關專家各方組成的行政面試與審核,并確定最終人選。
5.入職培訓。教育集團聯合教育部中學校長培訓中心、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培訓研修中心(華東師范大學)等部門開展入職培訓和卓越校長計劃。
三、聘期及待遇:
1.任職聘期:一般三年為一個任期(首任含一年試用期,聘期結束考核通過后可繼續聘任)。
2.工資地點及待遇: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商議,簽訂聘任協議。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2.報名方式:將報名材料發送至郵箱:yliu@schools.ecnu.edu.cn;郵件標題請注明:姓名+校長招聘。
3.提交材料:
(1)個人簡歷。
(2)《華東師范大學教育集團成員校正(副)校長招聘登記表》電子版。
(3)1200至1500字以內的“個人參與或推進教育政策發展、創新之經驗與成效”的摘要報告。
(4)5年內相關論著或報告書等成果清單,并依清單提交1至3項代表性成果佐證。
咨詢聯系人:
劉老師,021-62233582,yliu@schools.ecnu.edu.cn
華東師范大學教育集團
2024年12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