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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等文件規定及慶元縣2025年中小學教師需求情況,經研究,決定參加浙江師范大學師范類專場教師招聘會,現就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學(幼兒園)全額事業編制教師8名。各學科需求情況詳見附件1《2025年慶元縣提前招聘教師需求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本次招聘對象為2025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2023、2024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體育教練員的崗位普通高校歷屆生可報考。應聘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德高尚,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志愿從事教育工作;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身心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8年11月12日至2006年11月12日出生);
5.學歷、學位和專業條件參照附件1的要求;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要求;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單位工作人員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下午5:00。
(2)報名材料:2025年應屆生提供身份證、畢業生推薦表、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就業協議書各1份;2023年、2024年畢業生及歷屆生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個人承諾書、學信網學歷備案表各1份。已取得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也同時提供。報考體育教練員崗位的還需提供附件1要求的相關榮譽證書。除報名表(附件2:《2025年慶元縣提前招聘教師報名表》)用電子表格,其它材料以掃描件或圖片形式打包,命名為“招聘崗位+姓名”發送到郵箱:jyj6121393@163.com。
2.現場報名
(1)方式一:報考人員于2024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到浙江師范大學東體育場“慶元縣教育局”展位現場報名;
(2)方式二:報考人員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下午5:00前到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慶元縣濛洲街222號公共服務中心20樓005室)現場報名。
報名材料:同網上報名的材料一致,2025年應屆生提供身份證、畢業生推薦表、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23年、2024年畢業生及報考體育教練員的歷屆生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個人承諾書、學信網學歷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已取得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也同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報考體育教練員崗位的還需提供附件1要求的相關榮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招聘計劃或不開考,對少數專業特殊的專業技術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資格審查通過的開考科目考生請于2024年11月15日(周五)下午2:00-4:00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三)組織考試
1.筆試
筆試科目:《教育理論知識》一門。筆試時間為2024年11月16日(周六),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為準。報考人員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2.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數,按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入圍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對象。如崗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測試對象。入圍測試對象將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凡通過網上報名的入圍測試對象,在測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所提供的復審材料與現場報名提供的材料相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測試相關要求見附件3。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入圍測試對象放棄測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四)確定入圍人員
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入圍體檢、考察。測試結束后,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育局按考生筆試、課堂教學能力(技能)測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詳見附件3)。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高中物理、中小學心理健康、體育教練員崗位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中小學音樂、幼兒教師崗位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
(五)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參考公務員體檢、考察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以指定醫院的結論為準。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考察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該崗位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正式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對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本次招聘的事業人員須在慶元服務滿五周年(含試用期)。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否則取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項
1.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一般可接受報考,并以縣教育局審核意見為準。有學位要求的崗位,該學位需與專業要求相對應。高學歷的報考人員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但必須符合該崗位相應學歷的專業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對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報考人員及時與縣教育局進行聯系。
2.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擬聘用人員均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其中用人單位為下屬中小學的崗位,需取得相應專業的中學教師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人員,不予聘用。
4.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電話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布網站:慶元縣政府門戶網站。
本公告由慶元縣教育局、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慶元縣教育局人事科0578-6121393;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78-6122610。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慶元縣教育局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