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關于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9〕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函〔2011〕4號),結合省情和我省五年來“特崗計劃”實施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目標和范圍
通過實施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公開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我省原“兩基”攻堅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創新農村學校教師補充機制,進一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2011年,我省擬在以下43個縣(市、區)(全部為原“兩基”攻堅縣、國扶貧困縣、地震重災縣)實施“特崗計劃”。具體為:環縣、鎮原縣、寧縣、合水縣、華池縣、清水縣、武山縣、秦安縣、麥積區、張家川縣、甘谷縣、武都區、康縣、禮縣、兩當縣、成縣、徽縣、宕昌縣、西和縣、會寧縣、夏河縣、碌曲縣、迭部縣、瑪曲縣、舟曲縣、臨潭縣、卓尼縣、積石山縣、東鄉縣、永靖縣、康樂縣、廣河縣、和政縣、臨夏縣、安定區、臨洮縣、通渭縣、漳縣、岷縣、隴西縣、渭源縣、靜寧縣、莊浪縣。全省計劃招聘農村特設崗位教師3019名,聘期3年。
各設崗縣(市、區)擬聘人數以3月份已上報省教育廳的計劃數為準(見附件1)。
二、基本原則
(一)招聘工作由省教育、人社、財政、編辦等部門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原則。
(二)特崗教師的安排按照學科結構和教師崗位需求,科學搭配。
(三)特崗教師原則上安排在縣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少數民族自治縣和少小民族縣可安排在農村生源占60%左右的縣城學校。
(四)特崗教師實行公開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對象和條件
(一)特崗教師招聘對象必須為甘肅生源,以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師范類應、往屆本科畢業生為主,以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師范類應、往屆本科畢業生中具有教師資格證或取得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心理學兩門課程考試合格證者為輔,并招收少量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應屆專科畢業生。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2011年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可免試納入特崗教師管理,但必須要進行網上報名。
(二)符合以上條件的往屆畢業生必須為2007年暨以后畢業,尚未就業且持有《擇業通知書》。
(三)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本科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四)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中小學文科教師崗位、中小學理科教師崗位由考生按照本人志愿選擇報考;報考中小學音體美教師崗位的考生,須為音樂、舞蹈、美術、體育類專業畢業。
(五)招聘對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
3.志愿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服從組織安排。
四、實施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首先必須進行現場報名,時間為2011年6月2日至5日,共4天時間。符合條件的蘭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各自學校報名,符合條件的往屆畢業生、省外院校的甘肅籍畢業生以及蘭內高校應屆畢業生集中在西北師范大學報名。報名時須持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校就業指導部門開具的證明)《擇業通知書》、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和《甘肅省2011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附貼近期1寸免冠彩照)。省內高校畢業生報名表由各高校自行印制并免費向畢業生發放,省外高校畢業生報名表由畢業生登錄甘肅省教育廳門戶網站(www.gsedu.cn)自行下載。報名表由考生、設崗市(州)和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留一份。已經報考了省3000名(基層學校)教師招考的畢業生,可以兼報考本次特崗教師招聘考試。但不再組織現場報名,畢業生在領取準考證時或考試后3天內,由本人親自到原報名的縣(市、區)選擇填報志愿,志愿分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畢業生可以自愿選擇填報特崗和省3000名,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為特崗的畢業生。報名具體事宜請各高校與省自考辦李隴成聯系,辦公電話:0931-8585200,手機號碼:13919180067。
2.為切實加強對特崗教師的管理服務工作,教育部開通“特崗計劃”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各設崗縣(市、區)要按照省上核定的招聘人數提前做好網上報名崗位設置等工作,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所有符合報名條件且參加了現場報名的高校畢業生必須登錄教育部特崗計劃教師招聘網(http://tg.ncss.org.cn),參照招聘縣(市、區)學科需求、崗位設置、生源要求等信息進行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6月10日—17日。已經報考省3000名教師招考的畢業生,如果選擇兼報特崗考試的也必須進行網上報名。沒有進行網絡報名的考生,將不予聘用。在報名過程中,如有網站操作相關問題,請聯系報名網站技術支持,電話:010-66092081,郵箱:tg@ncss.org.cn。
3.原則上,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只允許在其生源地所在市(州)行政區域內跨縣市區報名,具體以各設崗縣(市、區)公布的生源要求為準。每人限報一個志愿服務縣,不作調劑。
4.如果本人因故無法參加現場報名的,可委托親友報名,報名時除提供上述規定的證件外,還須持委托書、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像素為寬360、高480),領取準考證時進一步審核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報名畢業生的資格初審,由負責報名的各高等學校負責,設崗縣(市、區)教育部門依據報考條件進行網上審查;兼報特崗畢業生的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工作在筆試結束考試成績公布后,與面試工作一同進行,由設崗市(州)和縣(市、區)教育部門、人社部門共同負責,并做網上復審工作。
(三)考試(筆試)組織
1.考試(筆試)內容
本次考試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兩部分,各占150分,總分300分。
公共基礎測試內容主要包括大學思想政治、時事政治、法律常識、計算機應用知識。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按文科類、理科類、音體美類分別命題考試。其中,文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語文、歷史、地理;理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數學、物理、化學;音體美類測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
2.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2011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公共基礎知識;6月25日下午14:00—17:00,專業基礎知識。
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指定的地點為準。
(四)人選確定
筆試成績公布后,省教育廳將劃定參考分數線,各設崗縣(市、區)要依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筆試成績,分學科按需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在網上進行確認,兼報特崗的畢業生中第一志愿為特崗的優先。面試工作由各設崗縣(市、區)教育、人社部門按照市(州)教育、人社部門的統一安排組織進行。進入面試人員原則上音體美學科按各設崗縣(市、區)招聘計劃的120%掌握,其他學科按各設崗縣(市、區)招聘計劃的110%掌握。面試滿分100分。各設崗縣(市、區)擬聘用人員按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80%+面試成績×20%)和學科需求確定,并由設崗縣(市、區)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經公示后報市(州)復核。設崗市(州)教育行政部門于2011年7月22日前將審核同意擬聘用的特崗教師名單匯總(附件3)上報省教育廳,原則上本科生應占60%以上。各市(州)上報的擬聘用特崗教師,由省教育廳進行資格審核并經網上公示后報教育部。
(五)崗前培訓與上崗
各地要安排擬聘特崗教師參加不少于一周的崗前培訓,并在上崗前按國家規定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確保特崗教師在秋季開學時持證上崗。本年度招聘的特崗教師上崗情況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于9月底前報省教育廳。
五、保障政策
(一)特崗教師享受《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9〕4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人事部等部門《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和《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33號)中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二)特崗教師在聘期內,由設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給予表彰;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在教師崗位工作的,應及時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不再列入本項目管理,自主擇業。
(三)本次招聘的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后自愿留在本地學校繼續任教的,經設崗市(州)教育、人社部門同意,由設崗縣(市、區)教育、人社部門組織進行崗位考核,崗位考核合格的,不進行其他考試,由設崗縣(市、區)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范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省上不再行文。
(四)服務期滿后,崗位考核不合格和不愿留在志愿服務地學校工作的特崗教師,由其自主擇業。
六、資金安排
“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以中央財政為主。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于特崗教師的工資性支出,并依據實際在崗教師人數據實核撥。特崗教師在聘任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其他津貼補貼由各縣(市、區)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凡特崗教師工資性年收入高于國家標準的,高出部分由設崗縣(市、區)政府承擔。特崗教師工資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分本科、專科,月最低收入為國家年人均撥款標準的1/12。
組織選拔特崗教師過程中產生的筆試等工作費用,由省財政負擔,面試費用由設崗縣(市、區)負擔,不得向畢業生收取任何費用。
七、其他事宜
特崗教師戶口和檔案關系原則上統一轉至工作學校所在地的縣級教師人事檔案管理部門。
設崗縣(市、區)和學校,要為特崗教師提供相應的周轉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實施細則中涉及到的附件將在甘肅省教育廳門戶網站(www.gsedu.cn)與本實施細則一同公布。
本細則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31-8820648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1.甘肅省2011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需求表.xls
2.甘肅省2011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表.doc
3.甘肅省2011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聘用人員信息匯總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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