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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推進教育均衡發展,推動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大方縣推進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方委通字〔2021〕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考調120名在編教師到城區中小學任教。為確保考調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大方縣2024年城區中小學公開考調教師簡章》(以下簡稱“考調簡章”)。
一、考調的原則及程序
(一)考調原則
1.堅持按需設崗、按崗考調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考調程序
考調工作實行“三公開”制度,即公開考調條件、公開考調程序、公開考調結果。按照制訂和發布考調簡章、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試教、考察政審、公示、確定擬調人選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二、考調崗位
考調崗位詳見《大方縣2024年城區中小學公開考調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
三、考調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考調對象
大方縣所轄鄉鎮學校正式在編且在教育系統工作滿3年及以上教師(不含城區四個辦事處學校和委托貴州百里杜鵑管理區管理委員會及委托七星關區管理區域內的學校)。
(二)考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師德高尚,為人師表,工作表現好,身體健康。
3.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嚴格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4.截至2024年8月30日正式在編且在教育系統工作滿3年及以上(特崗服務期可計算在內)。
5.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所報崗位要求學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含特教學校崗位),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小學體育、小學信息技術、特校美術、特殊教育崗位須持有所報崗位要求學科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其余崗位須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如持有教師資格證學科與報名學科不一致的,必須有三年及以上(截至2024年5月29日,可累計計算)報名學科的任教經歷,并由學校、中心學校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6.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6年5月29日及以前出生)45周歲及以下(1978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三)以下人員不得參加考調:
1.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試用期除外)和未參加考核的;
2.近三年受過黨政紀處分或未解除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自發布公告之日起未接轉的特崗教師和服務期內的免費師范生;
5.曾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6.有嚴重師德師風問題,造成嚴重影響的;
7.不符合考調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8.被列為失信人員的。
9.其他不符合考調條件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發布公告
《考調簡章》于2024年5月20日在大方縣人民政府網上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3.報名辦法:現場報名。
4.報名所需資料
(1)報考人員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查看原件,收取復印件)及學信網上打印的學歷驗證報告。
(2)報名表(附件2,只收打印表)。填寫報名表時,在“考生簽名”處親筆簽名,必須承諾“同意按新單位的崗位設置情況聘任崗位,服從新單位的崗位設置管理,薪隨崗變”。
(3)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親筆簽署《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3.誠信報考承諾書)。
(4)近期同底免冠白底彩色電子照片(照片格式JPEG,照片尺寸為寬130像素,高170像素,分辨率150,以“姓名連著身份證號”命名,中間不留存空格,如:“張**522422*********321”),一張同規格照片貼在報名表照片處。
(5)收取報名費100元。
(三)資格審查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同時報考幾個崗位的,一經核實,取消其報考資格。
崗位報名數與考調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該崗位考調計劃按比例削減或取消。削減考調崗位計劃數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調整;取消考調崗位計劃數的,若考生符合其他考調崗位報考條件,經工作人員審核同意后,可以改報;不愿改報的,可憑繳費信息到人社局退回報名費。改報及退費截止時間:2024年6月3日。
報考人員必須認真閱讀《考調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各項要求,確定自己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后再進行填報,否則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惡意擾亂考調工作秩序或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調資格的,取消其考調資格并嚴肅處理;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所填報信息與證件不一致而影響整個考調環節的,責任自負。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工作的始終,在公開考調過程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考調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五、筆試。
(一)筆試形式:閉卷考試,總分100分。
(二)筆試科目:共設置7個考試科目,使用7套試題,分別是:1.語文:報考各學段語文教師的人員使用;2.數學:報考各學段數學教師的人員使用;3.英語:報考各學段英語教師的人員使用;4.物理:報考初中物理教師的人員使用;5.化學:報考初中化學教師的人員使用;6.體育:報考各學段體育教師的人員使用;7.教育理論:報考初中生物、地理、歷史、政治、音樂以及小學信息技術和特校美術、特殊教育的人員使用。
(三)筆試時間:2024年6月8日上午9:00-11:00
(四)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五)《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2024年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到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
(六)其他
1.本次考調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2.考生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3.筆試缺考或筆試成績無效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考調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試教的人員,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試教人員。
5.筆試成績在大方人民政府網上發布。
六、試教
(一)按報考的學段學科分組試教。
試教的備課時間20分鐘,試教時間15分鐘,試教總分為100分。試教成績將在大方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進入試教考生須持《試教準考證》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試教。試教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另行在大方人民政府網上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
未參加試教、試教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試教成績無效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試教成績×50%
筆試成績、試教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政審人員。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試教成績高的確定為政審對象。筆試、試教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復試的方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對象,具體情況在大方人民政府網上發布。
七、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大方縣2024年城區中小學公開考調教師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部署,大方縣教育局具體負責實施。
組成政審組,政審組由兩人以上(中共黨員)組成。政審組要據實寫出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教學質量、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師德師風、廉潔自律等。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定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在政審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和政審不合格的,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政審時需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所在學校和教育服務中心出具現實表現證明、鄉鎮紀委及教育局機關紀委出具三年內是否受黨政紀處分證明等。政審結果報考調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在政審過程中,如遇不符合考調條件、政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報縣考調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該教師本次考調資格。
進入政審環節人員,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須先由教育服務中心或縣直學校簽字蓋章后到教育局教職工檔案信息中心審驗蓋章)。
(二)政審組根據政審需要,要求另外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公示
經筆試、試教和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調動人員,并在大方人民政府網上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考調的,取消考調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行文調動。空缺崗位不作順延遞補。
九、調動
公示期滿無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確定為調動對象,按《大方縣推進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方委通字〔2021〕6號)的相關規定辦理調動。進入擬調動環節的人員不得無故放棄,放棄者記入誠信檔案并取消其今后3年內任何形式的縣內外考調。
在整個考調過程中因考生考察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調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考調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相關紀律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57-5252863(大方縣教育局人事股)
監督電話:0857-5252860(大方縣教育局機關紀委)
0857-5252932(大方縣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股)
(二)本《考調簡章》解釋權屬大方縣2024年城區中小學公開考調教師領導小組。在考調過程中,由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各項考調信息(如減少或取消崗位等)都將在大方人民政府網上公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公布的考調相關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報考人員未關注大方人民政府網發布的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本次考調工作未盡事宜,由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1.大方縣2024年城區中小學公開考調教師崗位表.xls
附件2.大方縣2024年城區中小學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表.doc
大方縣2024年城區中小學公開考調教師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