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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快全旗教育事業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切實加強全旗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現決定通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招聘國通語授課教師。具體事宜如下。
招聘計劃及時間安排
(一)工作單位
鄂托克旗各公辦中小學、幼兒園。
(二)招聘對象
1.面向全國招聘符合我旗計劃學科要求的應屆高校畢業生。
“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并于7月底前取得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1)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報考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的職位。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的職位。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報考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的職位。
2.在鄂托克旗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累計滿一年且仍在崗的臨聘人員、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可不受畢業時間限制(但受年齡和學歷學位限制)報考專業相符的崗位。(“滿一年”指截至報名開始之日工作兩個學期,人員名單以各中小學幼兒園提供的證明和工資單復印件為準。)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人員、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內蒙古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共青團中央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中服務地在內蒙古地區人員。
(2)“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3.符合《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妥善解決小教大專班畢業生就業問題的通知》(鄂府辦函〔2016〕13號)范圍內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未就業中師、小教大專班及體校畢業生(限2002年前為鄂托克旗戶籍且現仍為我旗戶籍)可以不受年齡、專業限制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且不占所報考崗位數量。
4.其他地區公辦學校幼兒園正式聘用在職專任教師可不受畢業時間限制(但受年齡和學歷學位限制)報考專業相符的崗位。須向招考單位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三)招聘崗位數量
本次招聘共設置32個中小學教師崗位,41個幼兒園教師崗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學歷、專業要求詳見附件。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具體招聘情況調整崗位數量。
(四)招考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2024年5月21日-5月26日。
2.資格初審:2024年5月22日-5月27日。
3.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
4.筆試時間地點、資格復審、面試時間地點均另行通知。
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不包含第二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詳見《崗位招聘表》。“雙一流”建設高校及教育部直屬師范類院校研究生可以按照本科所學專業應聘。教育部直屬師范類院校本科生可以按照輔修專業或第二學位專業應聘。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4.應聘人員年齡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至2006年期間出生,月日的起截止時間以實際報名開始之日為準計算)。
5.能在鄂托克旗連續服務5年以上,簽訂聘用合同中約定最低服務年限5年。
6.持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或取得《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和普通話等級證,且普通話等級符合學科要求。體育教練員須持有體育教練員資格證。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暫不要求教師資格證,延遲在試用期內提交,試用期結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和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的回國人員);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及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本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除外);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應聘人員通過網絡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彩色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以及其他相關證件照片或PDF文件。
網絡報名地址:http://baoming.amesoft.cn/s/etkq2403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報名,報名與參加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高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填寫本人就讀高中、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包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須如實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取得的學歷、學位(含第二學位、輔修專業)。
工作簡歷:須完整填寫畢業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4.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版)及研招網最新信息。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提示:資格復審、考察等環節還要做深入、具體審核,請報考者認真對待,慎重選擇報考職位)應聘體育教師人員須提供二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體重指數BMI測量表,男性體重指數應在17.9-31之間,女性體重指數應在17.2-30之間,超出范圍,不予通過。
5.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要及時修改(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將無法修改)。
6.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7.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8.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招聘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具體負責應聘人員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
2.招聘單位在應聘人員報名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審查未通過的,將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指導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
3.《招聘教師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三)筆試
1.由招聘工作組或委托第三方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筆試開考比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人數之比)為1:3,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在報名網站上發布崗位變更公告。被取消開考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或放棄報名。
2.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內容按照考察教育綜合知識和“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則確定。
4.根據有關規定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1.25分。
5.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6.應聘人員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7.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8.筆試結束后,由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四)資格復審
筆試劃定合格分數線,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2的比例(招聘崗位數小于等于3的,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如果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1:3,可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末位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資格復審工作由旗教體局和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信息以及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持附件4《報名登記表》、身份證、教師資格證(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普通話等級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院系或校教務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網址:http://www.chsi.com.cn)、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及學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以實際人數按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調整招聘計劃或因無人報考取消的崗位,在報名網站上予以公布。
(五)面試
由招聘工作組組織成立面試組,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考官7人。面試均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
1.美術、體育教師面試有三項內容,專業水平測試、試講和答辯。應聘人員由招聘工作組組織測試其專業水平,專業水平測試通過的,方可參加試講和答辯。美術教師測試速寫和藝術設計。體育教師測試武術、花樣跳繩、健美操、足球、籃球、排球、立定跳遠、短跑中的五項。專業水平測試每通過一項計1分,計入面試成績。試講占80%(其中教學設計占10%),答辯占20%。
2.幼兒園教師面試有三項內容,藝術類才藝測試、試講和答辯。幼兒園教師應聘人員自行申報“聲樂、器樂、舞蹈、繪畫”中的一項或多項藝術類才藝,由招聘工作組組織測試,藝術類才藝測試每通過1項計1分,計入面試成績。藝術類才藝測試必須至少有一項通過,方可參加試講和答辯。試講占80%(其中教學設計占10%),答辯占20%。
3.其他科目教師面試有兩項內容,試講和答辯。試講占80%(其中教學設計占10%),答辯占20%。
試講,由面試組指定教學內容,應聘人員試講,面試組評價。答辯,由面試組給出問題,應聘人員回答,面試組評價。每位面試考官分別對每位應聘人員的試講和答辯進行評價,評價按百分制打分。
4.面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
(六)總成績計算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60%+筆試總成績*40%。
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七)體檢
1.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由招聘單位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2.體檢醫院由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指定,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
3.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時,體檢醫生應進行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考察
1.審核資料
體檢通過的人員填寫《鄂托克旗擬聘教師考察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由應聘人員戶口或常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是否有賭博、嫖娼、盜竊等違法行為,是否有過犯罪記錄,如果存在上述行為,不予錄用。
(2)失信被執行人記錄。由應聘人員在最高法網站(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截圖打印,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是否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如果存在上述行為,不予錄用。(查詢方法:登陸http://zxgk.court.gov.cn/,依次點擊“綜合查詢被執行人”輸入相關信息查詢。)
(3)個人征信報告。由應聘人員自行前往各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查詢打印,主要審查應聘人員的征信情況,如果存在信用卡或貸款多次逾期不還或大額借款情況,會要求應聘人員說明情況。如屬于惡意借款不還,不予錄用。
(4)本人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學生由學校出具,社會人員由工作單位或所在村社區出具。通過學校、公司、村社區工作人員的評價,對應聘人員進行一個初步的了解。
(5)個人自傳。由應聘人員結合個人基本情況,家庭情況,讀書、實習、參加工作經歷,發表文章、獲獎情況,愛好和特長等情況寫一篇800-2000字的文章,通過自傳對應聘人員進行一個大概的了解。
2.查閱檔案
(1)學籍資料。主要審查高中以來的學籍資料,一是核對考生身份,看是否存在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情況;二是審查學籍資料是否完整,以便查漏補缺;三是審查是否存在高考移民等行為。
(2)獎懲信息。在校期間的處分情況一般會放入個人檔案,如果發現考生有不符合政審要求的處分,不予錄用。
(3)黨員、團員資料。主要審查入黨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有無異地入黨情況,黨員資料是否完整,有沒有受過黨紀處分等。
(4)確定三齡兩歷。“三齡”即年齡、黨齡、工齡,主要核實考生檔案里面各種資料顯示的年齡有無較大出入;“兩歷”指的是學歷和工作經歷,重點審查學歷。
3.教師招聘政審(考察)不合格的情形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
(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有流氓、盜竊、貪污、賭博、詐騙等不法行為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
4.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考生經考務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遞補。
(九)公示
1.根據應聘人員的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對于實名反映與本次招聘有關的舉報信、電話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
2.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聘人員截至2024年9月1日未交回畢業證、學位證和人事檔案的;
(2)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不同意報考本次招聘(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3)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4)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3.擬聘人員備案。體檢、考察合格,且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鄂托克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4.辦理手續并簽訂合同。用人單位依據鄂托克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文件辦理新聘用人員相關人事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簽,不低于5年。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5.確定最低服務期限。聘用合同中須約定5年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6.安排崗前培訓。新聘用教師進行崗前培訓,以提高適應單位和崗位工作的能力。
編制及薪資待遇政策
(一)本次招聘的中小學教師占事業編制。幼兒園教師按備案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二)新招聘教師試用期間,根據《鄂托克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試用期轉正考核方案》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聘用單位將與新招聘教師解除聘用關系,不再聘用。
(三)招聘的教師符合《鄂托克旗委旗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智匯鄂托克”人才科創若干政策>的通知》(鄂旗黨發〔2022〕11號)規定的對新引進的師范專業優秀畢業生,按博士研究生、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教育部直屬師范類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全日制本科生等相當層次,分別給予1萬元/人/月、5000元/人/月、3000元/人/月生活補貼,最長補貼3年。
(四)招考的教師在合同約定服務期五年內(含試用期)不準脫產考研、報考旗外教師崗位,未經同意不得調離鄂托克旗教體系統,否則承擔聘用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且不予辦理檔案轉遞手續。
其他事項
(一)在本次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擬取消應聘人員面試、聘用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告知應聘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宜、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二)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指定網站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三)本次招聘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電話通知遞補考生。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放棄或被取消錄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因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本次公開招聘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在指定網站上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五)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公開招聘相關規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紀律與監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崗位回避。應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2.履職回避。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招聘紀律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0477-6214883(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
(二)監督電話:0477-6214882(鄂托克旗紀委監委派駐鄂旗教體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
1.鄂托克旗教體系統2024年招聘教師崗位表
2.鄂托克旗2024年招聘教師體重指數BMI測量表(體育教師)
3.鄂托克旗擬聘教師考察表
4.報名登記表
5.考生誠信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