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丹徒區教育系統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教師公告》(鎮徒人社事招備案〔2024〕4號)要求,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招錄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名單見附件1《丹徒區教育系統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教師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根據《丹徒區教育系統2024年鄉村教師定向招聘公告》(鎮徒人社事招備案[2024]3號),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2《丹徒區教育系統2024年鄉村教師定向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現將資格復審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4年5月10日(周五)9:00-11:30,14:0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丹徒區教育局一樓大廳(鎮江市丹徒區宜城街道勤政路1號)。
三、提供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一)公開招聘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其中,2024年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2024年國(境)外應屆畢業生提供入學通知和所學課程目錄。
2.2022、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如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還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檔案托管證明,并簽訂“尚未落實工作”承諾書。
3.非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歷如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證明、檔案托管證明,并簽訂“尚未落實工作”承諾書。
4.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除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
5.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313崗位需提供退役證明)。
(二)鄉村教師定向招聘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國家教師資格筆試成績。
3.與丹徒區教育局簽訂的《定向就業協議書》等證明材料。
四、其他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丹徒教育信息網和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公布。資格復審不通過或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復審的考生,取消入圍面試、技能測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50分以上)依次遞補人選。
考生務必保持聯系方式暢通,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咨詢電話:
鎮江市丹徒區教育局0511-88976011
鎮江市丹徒區人社局0511-80896032
附件1:丹徒區教育系統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教師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pdf
附件2:丹徒區教育系統2024年鄉村教師定向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pdf
鎮江市丹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鎮江市丹徒區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