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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的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推動我縣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等規定,結合我縣教育實際,現就赴廣西師范大學、安徽師范大學、贛南師范大學專場招聘一批中小學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對象
(一)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本科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
(二)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非師范類研究生,本科須為師范類專業且取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心理健康崗位除外)。
(三)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即: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取得學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國(境)外高校畢業生)。
三、資格條件及招聘崗位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及有關證明材料;
7.專業要求:學歷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符,具體參考《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3)。本科學歷專業與研究生學歷專業不相同者,報考人員可以以本科學歷專業或研究生學歷專業報考相應的崗位。如:報考者本科專業為物理,研究生專業為美術,則可以報考物理教師或美術教師的崗位。
8.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公費定向師范生(指服務期未滿人員、違約人員);
6.博羅縣公辦中小學校(含中專、幼兒園)在職在編教師或參加博羅縣教育系統招聘且已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及具體資格條件
中小學(含中職、特殊學校)教師206名,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具體崗位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
赴高校專場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網上初審(審核考生填報的信息資料)、發布筆試考試通知、筆試、公布筆試成績及查分、確定現場資格復審人員、現場資格復審、面試、公布總成績、面談簽約、體檢、考察、公示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上述招聘將在廣西師范大學、安徽師范大學、贛南師范大學設置招聘點,每個環節的有關要求和時間、地點均在博羅縣教育局官網發布公告,請考生自行關注。
1.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4月7日上午8:30—2024年4月11日下午5:30。
(2)應聘者登陸報名網(https://www--sydwzk--cn--s8a937dc5d8936.proxy.huizhou.gov.cn/gdhzbleduzp2024),進入報名系統,注冊賬號,填寫基本資料,自行核對無誤后,進行崗位選擇并報考;各應聘者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網上報名一經確認提交,不可修改報名信息。
(3)每位考生每所高校專場只限報一個崗位,請考生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對照崗位招聘條件進行報考。如我縣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應聘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問題的,一經查實,將取消應聘資格。
(4)網上報名需上傳以下材料(jpg格式)
①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②近期免冠藍底彩照;
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非師范類研究生還需提供全日制師范類本科畢業證、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如暫未能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業成績單和學生證;在國外和港澳臺高校畢業的碩士研究生,還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④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2024年應屆畢業生持有相應學段學科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符合崗位報考條件但尚未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同時上傳承諾書(附件5),承諾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相應資格種類的教師資格證,未按承諾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不予聘用;
(5)網上資格審查:根據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對報考者進行網上資格審查,網上資格審查通過者(報名系統會顯示“審核通過”)進入筆試環節;報名系統顯示“審核不通過”的考生,可查詢審查不通過的原因。網上資格審查結束,考生可分別于2024年4月14日(廣西)、4月23日(安徽、贛南),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時間及地點,準時參加筆試。
2.筆試
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統一考查教育綜合能力(綜合卷)。
(1)筆試時間及地點
①廣西師范大學
筆試時間:2023年4月16日上午9:00—10:30
筆試地點:以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為準
②安徽師范大學
筆試時間:2024年4月25日上午9:00—10:30
筆試地點:以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為準
③贛南師范大學
筆試時間: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10:30
筆試地點:以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為準
(2)筆試命題和評卷:筆試命題由本縣委托具有命題資質的第三方完成,評卷工作在1天內完成;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按5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在招聘點現場予以公告;
(4)查分。由于外出招聘工作流程環節多、時間緊,為方便考生盡可能在較短時間內完成招聘考試,考生如果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須在筆試成績公布后的規定時間內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送招聘考試考務小組指定地點進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5)確定現場資格復審人員
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的筆試卷面分必須達到合格以上(總分的60%以上),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若以1:3的比例出現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則同時進入資格復審。
3.現場資格復審
進入現場資格審核環節的考生應嚴格按照公告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現場資格審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準考證(網上審查通過后即可打印);
(3)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如暫未能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業成績單和學生證;在國外和港澳臺高校畢業的碩士研究生,還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畢業證書記載專業與報考崗位不符的還須提供其他佐證材料(如學業成績單、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與崗位所需專業相近的證明材料等);
(5)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合格證及承諾書、職稱證書等);
以上材料須按順序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式1份,在現場資格復審時由工作人員審核后留復印件,屬個人證件原件的,驗證后即退回考生。
因放棄或現場資格復審不通過導致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將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遞補面試人員須在收到通知后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核,逾期或未參加的視為放棄遞補。考生本人須同意并簽署遞補同意書(附件4)后方能進行遞補。
4.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各招聘崗位人數的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若按1:3比例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分數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若按1:3比例進入面試人數不足時,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1)時間和地點:具體以現場公告或通知為準;
(2)面試內容和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面試成績于面試后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如考生提前離開或拒絕簽字,由相關工作人員在成績單上注明情況并簽名,視為送達。
5.公布總成績及入圍面談簽約人員名單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又相同,則由招聘單位另行組織面試。
考試總成績及入圍面談簽約人員名單將在招聘現場公布,請考生自行關注。
6.面談簽約
(1)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面談簽約對象。
(2)面談簽約對象與用人單位現場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聘用協議書》(考生可攜帶三方就業協議書到現場應聘)。因考生放棄簽約出現崗位空缺的,可在同崗位中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簽約對象,遞補簽約對象須在收到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參與面談簽約,逾期或未參加的視為放棄簽約。
如簽訂就業協議后不履行協議的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責任將會在就業協議書中明確約定)。
7.體檢
面談簽約成功的考生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節(試行)》實施。
8.考察
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對體檢合格的考察人選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進行綜合考察。考察中如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瞞報個人真實情況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9.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考生本人須同意并簽署遞補同意書(附件4)后方能進行遞補。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10.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博羅縣教育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辦理人員聘用有關手續。
11.聘用及相關要求
擬聘用人員在發出通知辦理聘用手續30天內自愿放棄聘用、不配合辦理聘用或聯系不上本人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并按違約處理。
被聘用的教師試用期為一年,日期從聘用之日算起,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留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關系。
被聘用的教師服務期限為五年,同時需與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協議書。如應聘人員申請解除聘用協議的,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招聘單位,在承擔相關違約責任后方可解除聘用協議。
(二)待遇
中小學教師為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執行國家、省、市和我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福利待遇規定。
五、其他
(一)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二)招聘過程中,如受到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博羅縣教育局可對報名、審核、考試方式等招聘程序作適當調整。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報考的工作人員,要主動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紀律。
(四)報考人員必須遵守相關紀律,如有違法、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三年內不準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五)引進符合《關于印發<博羅縣關于實施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引進工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博委人才辦〔2023〕2號)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可享受政府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及優惠政策。
(六)可享受上崗退費政策的聘用人員,按《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執行。
(七)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最終依據,在招聘過程及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報考人員存在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一經查實,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對惡意干擾招聘工作的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九)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縣紀委監委第十二派駐紀檢監察組等部門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六、聯系方式
(一)咨詢部門及電話:
博羅縣教育局人事股:0752—6297805,0752—6624110(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如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及崗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二)投訴及監督部門電話:
1.中共博羅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博羅縣監察委員會第十二派駐紀檢監察組:0752-6206389
2.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七、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博羅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