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有三種表示方法:列舉法、描述法、圖示法.它們各有優點.用什么方法來表示集合,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l)有的集合可以分別用三種方法表示.例如“小于 π 的自然數組成的集合”就可以表為:
 
   ①列舉法:{0,1,2,3}  ;
 
   ②描述法:{0,1,2,3}  ;
 
   ③圖示法:如圖1。
 
   (2)有的集合不宜用列舉法表示.例如“由小于π  的正實數組成的集合”就不宜用列舉法表示,因為不能將這個集合中的元素—一列舉出來,但這個集合可以這樣表示:

實際上,這是四個完全不同的集合.
  列舉法與描述法各有優點,應該根據具體問題確定采用哪種表示法.要注意,一般無限集,不宜采用列舉法,因為不能將無限集中的元素—一列舉出來,而沒有列舉出來的元素往往難以確定.
    8.集合的分類
 
  含有有限個元素的集合叫做有限集,如圖1所示.

教學設計方案
 
集合
知識目標:
  (1)使學生初步理解集合的概念,知道常用數集的概念及其記法 
 
  (2)使學生初步了解“屬于”關系的意義
 
  (3)使學生初步了解有限集、無限集、空集的意義
 
能力目標:
  (1)重視基礎知識的教學、基本技能的訓練和能力的培養;
 
  (2)啟發學生能夠發現問題和提出問題,善于獨立思考,學會分析問題和創造地解決問題;
 
  (3)通過教師指導發現知識結論,培養學生抽象概括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                           
德育目標:
  激發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和積極性,陶冶學生的情操,培養學生堅忍不拔的意志,實事求是的科學學習態度和勇于創新的精神。
教學重點:集合的基本概念及表示方法
教學難點:運用集合的兩種常用表示方法——列舉法與描述法,正確表示一些簡單的集合
授課類型:新授課
課時安排:2課時
 
教    具:多媒體、實物投影儀
教學過程:
一、復習引入:
  1.簡介數集的發展,復習最大公約數和最小公倍數,質數與和數;
 
  2.教材中的章頭引言;
 
  3.集合論的創始人——康托爾(德國數學家);
 
  4.“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5.教材中例子(P4)。
 
二、講解新課:   
 
  閱讀教材第一部分,問題如下:
  (1)有那些概念?是如何定義的?
 
  (2)有那些符號?是如何表示的?
 
  (3)集合中元素的特性是什么?
 
(一)集合的有關概念(例子見書):
  1、集合的概念
 
  (1)集合: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形成一個集合。
 
  (2)元素:集合中每個對象叫做這個集合的元素。
 
  2、常用數集及記法
 
  (1)非負整數集(自然數集):全體非負整數的集合。記作N
 
  (2)正整數集:非負整數集內排除0的集。記作N*或N+
 
  (3)整數集:全體整數的集合。記作Z
 
  (4)有理數集:全體有理數的集合。記作Q
 
  (5)實數集:全體實數的集合。記作R
 
注:
  (1)自然數集與非負整數集是相同的,也就是說,自然數集包括數0。
 
  (2)非負整數集內排除0的集。記作N*或N+ 、Q、Z、R等其它數集內排除0的集,也是這樣表示,例如,整數集內排除0的集,表示成Z*
 
  3、元素對于集合的隸屬關系
 
  (1)屬于: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說a屬于A,記作a∈A;

 4、集合中元素的特性
 
  (1)確定性:
 
  按照明確的判斷標準給定一個元素或者在這個集合里,或者不在,不能模棱兩可。
  (2)互異性:
 
  集合中的元素沒有重復。
  (3)無序性:
 
  集合中的元素沒有一定的順序(通常用正常的順序寫出)
注:
  1、集合通常用大寫的拉丁字母表示,如A、B、C、P、Q……
 
   元素通常用小寫的拉丁字母表示,如a、b、c、p、q……
 
  2、“∈”的開口方向,不能把a∈A顛倒過來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