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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緩解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更大范圍吸引優秀高校畢業生進入教師隊伍,推進陳巴爾虎旗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部分高等院校開展校園招聘教師工作。
一、招聘方式及計劃
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組織開展校園招聘,招聘地點設在內蒙古師范大學,并輻射自治區內外相關院校。擬招聘小學數學教師3名、小學語文教師1名,詳見《2024年陳巴爾虎旗中小學教師校園招聘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二)資格條件
1.應聘人員年齡需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1月11日(不含)至2005年11月11日(含)期間出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
3.具有與應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掌握并能夠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招聘崗位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4.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應聘語文學科教師應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5.具有本次《職位表》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注:二學位、輔修學位專業不在報考范圍內)。
(1)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學歷證、學位證的,參加本次校園招聘報名,憑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參加資格審核。凡是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仍未取得學歷證、學位證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除須提供《2024年陳巴爾虎旗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職位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擇業期內(2022、2023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具的存放檔案等證明,其檔案應在報名開始日前保留在原畢業院校或檔案保管部門(證明開具日期應為發布公告日之后)。
(4)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應聘人員,可以參加本次校園招聘報名,應聘人員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后一年內取得與應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不能如期取得的,將解除聘用合同。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除教師資格證外其他資格條件的取得時間為校園招聘報名開始日前。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聘用及管理
(一)凡被聘用者,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列入事業編制管理。
(二)凡被聘用者,需在聘用合同中約定3年的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服務期內不得調動等相關要求。對無正當理由放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和誠信檔案。
四、招聘程序
在陳巴爾虎旗人民政府網站以及各相關高校網站公開發布《公告》《職位表》《報名表》。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現場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9:00-12:00。報名地點:內蒙古師范大學賽罕校區球類館。
2.報名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以下資料:
(1)《2024年陳巴爾虎旗教育系統校園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紙質版(一式兩份),并粘貼近期2寸藍底免冠照片(見附件2),請應聘人員在發布網站上自行下載。應聘人員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自高中起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查通過。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高中、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學位。未就業經歷: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2)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與崗位設置條件相關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和成績單、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應聘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報名,且報名與參加各環節考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近期2寸藍底免冠照片2張(與報名登記表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務必寫上姓名。
(5)所在學校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等部門提供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現符合畢業要求的證明。
3.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不得重復申報。
4.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仔細對照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5.《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設置。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核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職位的專業要求(提示:資格審核、考察等環節還要做深入、具體審查,請應聘人員認真對待,慎重選擇應聘崗位)。
6.應聘人員對《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可以在通過《職位表》中的政策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工作在報名現場進行,對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應等待電話通知并領取《考試通知單》,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考試通知單》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考試資格。
(三)考試時間、地點和方式
1.考試時間為2023年11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考試通知單》。
2.本次校園招聘不設最低開考比例。
3.考試采用專業測試方式進行。專業測試包括“綜合素質測試”和“試講”兩項內容。“綜合素質測試”“試講”環節要求所有應聘人員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專業測試時,對不按規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專業測考試時間共計20分鐘,其中綜合素質測試5分鐘,試講15分鐘(試講前備課30分鐘)。
4.對資格審核通過人數達到10人以上的崗位,先進行“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達到12分(含)以上者,可進行“試講”環節(研究生直接進入“試講”環節,不占按綜合素質成績進入“試講”人員名額);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未達到12分者,不再進行“試講”環節;資格審核通過人數未達到10人以上的崗位,“綜合素質測試”和“試講”一同進行。
5.專業測試總成績即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計算方法為每位考官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專業測試總成績100分,其中綜合素質測試20分,試講80分。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專業測試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試講成績。專業測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6.專業測試總成績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含)方可進入下一個環節。
7.考試結束后,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專業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并在陳巴爾虎旗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8.招聘計劃內同一職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排名以試講成績高者為準,試講成績也并列的,另行加試學科專業知識筆試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
(四)體檢與考察
體檢與考察由陳巴爾虎旗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具體時間、地點、相關要求,在陳巴爾虎旗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1.體檢要求。體檢在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對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體檢環節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達到專業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次遞補。
2.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體檢完成后進行,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由陳巴爾虎旗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等方面情況。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或棄權的,取消聘用資格。考察環節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達到專業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1.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陳巴爾虎旗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5個工作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2.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環節因個人原因放棄或不合格而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達到專業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次遞補。
4.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且人事檔案通過審查的擬聘用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5.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應聘人員在本次校園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入編制,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點擊查看全國招聘信息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園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
(6)在辦理聘用手續后一年內未取得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和教師資格證的。
6.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
7.在校園招聘所有環節中,所有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聘用人員個人原因導致出現未能聯系上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8.本次校園招聘擬聘用人員聘用通知下發后不再進行遞補。
五、紀律和監督
(一)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次校園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二)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公告》和《職位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應聘。在此,提醒應聘人員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選擇崗位和填報信息,切勿馬虎大意、弄虛作假、隱瞞情況,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陳巴爾虎旗中小學教師校園招聘工作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如因特殊情況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在陳巴爾虎旗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有關通知、公告,并嚴格按照要求執行。
(四)本公告由陳巴爾虎旗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470-6712470
監督舉報電話:13754106775
咨詢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陳巴爾虎旗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2024年陳巴爾虎旗中小學教師校園招聘職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陳巴爾虎旗中小學教師校園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