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①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的,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考察和體檢后,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學歷學位認證書》。
②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③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④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報考條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
⑤定向生、委培生報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四)預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考生一個考點限報考一個崗位,如出現在同一考點報考多個崗位并提交資料的,取消考生報考資格。
2.報考我區之前批次已被確定為體檢人選的不得再次報考本批次崗位,如出現再次報考的,取消考生該考點報考資格。
3.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預篩選只是對報名情況的初步篩選,具體是否符合崗位條件是以資格審查為準,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取得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一)時間、地點。
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及形式待進一步通知,請密切關注龍崗政府在線教育局網站(http://www.lg.gov.cn/bmzz/jyj/)。
(二)資格審查方法
通過網上報名預篩選的考生,需本人攜帶所需材料(參照網上報名材料清單)參加資格審查。招考單位組織專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結合崗位特點,通過查閱資料、面談或專業測試等辦法進行預評分。評分標準為:學歷、學位、專業、學習成績、職位所需其他條件(如在校表現、實習表現等其他綜合素質表現)等。各崗位從預評分達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不超過擬聘名額的3倍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將另行在龍崗政府在線教育局網站(http://www.lg.gov.cn/bmzz/jyj/)發布。
(三)注意事項
1.考生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弄虛作假者取消報考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深圳市公職人員招聘。
2.考生須本人按要求進行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只是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4.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
四、面試、簽約
(一)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與面試公告一并公布。具體安排詳見面試公告。
(二)面試形式及組織
面試由龍崗區教育局負責組織,面試的具體形式見面試公告。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三)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于面試全部結束后3天內公布。
(四)確定擬聘人選
1.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整體情況劃定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招聘單位從各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擬聘人選;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完全相同導致出現超出擬聘人數情況的,通過加試或考察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公布面試成績時同時公布。
2.招聘崗位無合適人選或合適人選較少,可取消該崗位招聘或減少擬聘人數。
(五)簽約
擬聘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簽約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事項另行通知。不簽訂就業協議的視為放棄聘用,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招聘單位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按排名依序遞補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
五、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
體檢在深圳進行。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擬聘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關于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有關要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進入考察環節。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節。由擬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對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適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進入考察階段的人員應提交《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授權書》(附件5),不提交授權書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三)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龍崗區教育局在龍崗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lg.gov.cn)公示5天。
六、聘用
(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國家及省、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相關規定的,由擬聘單位按規定向龍崗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深圳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擬聘人員1年內(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算)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龍崗區人力資源局批準,未向龍崗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試用期
聘用人員均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結束,聘用人員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七、防疫注意事項
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人員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如防控要求有變化,將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事項
(一)經公開招聘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規定的養老保障制度。
(二)考生須于規定時間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均以證書落款日期為準),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報到及聘用時,國內院校畢業生及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本科畢業生還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境外院校畢業生及中外合作辦學院校僅頒發學位證書畢業生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由龍崗區教育局統一辦理相關手續,并安排到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不服從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六)招聘信息查詢
1.微信公眾號:“深圳龍崗教育”
2.網站:“龍崗政府在線”http://www.lg.gov.cn/
3.報名系統:http://www.szkscp.com.cn/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5-89551913
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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