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在筆試合格人員中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筆試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泰州技師學院及其主管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報名時所需的全套材料原件。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陳述申辯。資格復審時需繳納面試費100元。
報考人員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方可參加面試。
3.面試
面試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模擬上課)參考書目如下:
01崗位的參考書目為全國職業院校學前教育專業教材《幼兒教育學基礎》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02崗位參考書目為普通高中教科書《物理必修》(第一冊)人民教育出版社;
03崗位參考書目為全國技工院校公共課教材《英語》(第一冊)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04崗位的參考書目為江蘇省職業學校文化課教材《語文》(第一冊)江蘇教育出版社;
05崗位的參考書目為“十三五”職業教育國家規劃教材《基礎會計》高等教育出版社;
06崗位的參考書目為高等職業教育機電一體化系列精品教材《電氣控制與PLC》北京郵電大學出版社。
4.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模擬上課)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偝煽兿嗤,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名單在泰州技師學院網站公布。
《體檢通知單》發放至考生報名郵箱并電話通知,體檢時間、要求詳見《體檢通知單》,體檢費用自理。
對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泰州技師學院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執行。體檢合格者方可進入后續環節,如因懷孕延遲體檢的,暫保留報考崗位,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考察及后續步驟。
參加體檢的社會人員中,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不能按時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技師學院組織實施?疾旃ぷ鲄⒄铡督K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攻擊黨和政府,發布不道德或者違法言論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的;
7.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8.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參與非法宗教活動、與宗教極端勢力相勾結,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9.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13.受過勞動教養的;
14.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1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17.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1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財的;
1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20.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21.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的;
22.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2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4.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25.自2019年5月12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26.自2017年5月12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7.自2019年5月12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的;
28.自2019年5月12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法違規違紀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9.2021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者2020年度及2021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30.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泰州技師學院網、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監督。
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按照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擬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后三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如自聘期起三年期滿未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泰州技師學院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招聘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泰州技師學院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2107988、82105297(泰州技師學院)
監督電話:0523—86606810(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黨委(紀委))
0523—86606089(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處)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咨詢時間: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附件:
泰州技師學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