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次考聘相關事宜,如:成績查詢、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政審等均在網上通知,不再另行單獨通知。請報考者在參考期間密切關注內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njpta.org.cn/),凡因個人未及時登錄網站了解相關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本次考試不采取專業科目筆試,只進行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政策性加分之和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具體見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公共科目筆試由內江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統一組織,面試由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100%+政策性加分)×60%+面試成績×40%。
各環節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一)開考比例
每一個崗位報名繳費人數與考聘名額之比不低于3:1,如達不到該比例的,按此比例相應調減直至取消考聘崗位。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1.筆試科目及范圍:筆試公共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考試范圍詳見省人社廳、教育廳2012年4月13日印發的《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請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政策法規”條目查閱或下載)。
2、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和《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有關加分政策答復意見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號)規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崗教師”人員按《關于實施第四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川人社發〔2021〕19號)規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員按《關于推動四川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川青聯發〔2021〕28號)等有關規定加分。以上加分項目,最高不超過6分。以上加分事項按上述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確定的規則進行加分。
已經通過加分、專項招聘、考核招聘、政府安置等政策,招錄(聘)為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再次參加事業單位公開考聘的,不再享受加分等優惠政策。同一報考人員,若有兩段及以上不同項目的工作(服務)經歷,且分別符合相應加分條件,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享受相應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22年5月26日至5月27日在工作時間(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將以下材料交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隆昌市古湖街道大西街二段98號錦林大廈六樓。聯系電話:0832-3966298),以便審查。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按規定加分(特別提示: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未交材料,視為放棄加分資格。材料不齊備或非原件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1)《2022年上半年內江市事業單位考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
(2)“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特崗教師計劃”人員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優秀士官證》、《優秀義務兵證》、《優秀學員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筆試時間:公共科目筆試時間擬定于2022年5月29日舉行,具體見《準考證》。
4、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內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6、筆試查分:筆試查分于成績公布后兩日內在內江人事考試網上提交申請。
筆試科目有缺考或成績為0分和筆試資格取消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得進入下一考聘環節。
(三)面試
1、面試方案:面試工作由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具體組織實施,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隆昌市紀委監委和隆昌市保密局指導監督。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筆試成績最后一名相同,一并進入面試。
2、進入面試人員的比例:按照面試人數與考聘名額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考聘名額3倍的崗位,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由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根據《考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資格要求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須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報考崗位所需的各種證書原件及考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料到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進行資格審查(2022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學歷、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中證明內容包含:學生基本信息、所學專業、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時間等)。
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將明確面試報到時間和地點);對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審查的人員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公布的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參加面試的人員。遞補面試人員接到遞補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工作時間)到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進行資格審查,在此期間,因通訊工具停機、關機或無法接通等原因無法通知到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做好相關記錄;若遞補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缺少相關證件、沒有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以及放棄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其中幾種報考對象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供以下手續:
(1)報考者如系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公費師范生報考須由原委培、定向和簽約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4、面試繳費:進入面試且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須在面試時按有關規定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人民幣80元。
5、面試時間:見《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的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
6、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考生在面試當天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7、面試環節未形成競爭態勢的崗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考聘面試環節其他能形成競爭態勢崗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七、體檢
面試后依據最終考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按學歷高低排序;學歷相同,則加試筆試,以加試的筆試成績高低排序;若加試成績相同,則繼續加試并以此類推)。
體檢工作由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按規定負責組織。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聘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招考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考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因未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同一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中,根據考生總成績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因遞補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懷孕考生的體檢要求參照國公考錄函[2019]7號復函精神執行。孕期結束視身體恢復情況接受未檢項目后,體檢結論為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形成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要求執行,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同本人面談等方式進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考察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棄的,按規定程序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并合格)。因遞補人員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棄的,不再遞補。
九、公示
各考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后,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隆昌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間本人放棄出現的缺額,由考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并報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后,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和考察并合格)。因遞補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自愿放棄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選崗
公示結束,涉及選崗的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先后依次選崗(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相同,按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抽簽確定選崗順序)。逾期未參加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自動或主動放棄選崗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一、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按規定準備相關材料,按人事管理權限報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正式聘用后按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聘用人員如系在編在職人員,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程序申報辦理工作流動手續。其中,2022年應屆畢業生應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因本人自身原因超過規定時間未拿到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的,不予聘用;由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考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本次公開考聘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考聘主管機關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
事業單位新考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員須與考聘單位簽訂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新聘事業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服務期限未滿一律不得調動。在服務期內辭聘的,按聘用合同約定執行。
十二、紀律和監督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從事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考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工作紀律,考聘工作全過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在考聘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隆昌市紀委監委派駐教育和體育局紀檢組0832-3937859
十三、特別提示
(一)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競爭,正確面對考試結果。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開展考前培訓。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在考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并配合。
十四、本公告由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隆昌市教育和體育局人事股 0832-3900635
隆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股0832-3966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