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審和篩選辦法
所有網上報名及現場報名人員均需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初審。招聘學校將組織專家組通過查看資料、詢問等方式,根據學歷、學位、專業、成績、在校表現、獲得榮譽等方面對考生綜合評分。通過對評分進行高低排序,各崗位按照不低于擬聘人數的5倍確定進入下一輪考試的人選。報名人數不足擬聘人數5倍的,按實際符合崗位條件的人數確定進入下一輪考試的人選。
(二)相關要求
1.考生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考試。
2.資格初審只是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資格審查貫穿聘用全過程。
四、考試
(一)面試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形式由學校確定并通知獲面試資格的考生。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學校在面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各崗位按不高于崗位擬聘人數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資格初審綜合評分從高到低確定入圍體檢人選。
(二)成績公布及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成績及入圍體檢名單將在面試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之內在深圳大學附屬中學官方網站上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深圳進行,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關于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有關要求執行,如體檢結果出現影響聘用的情況時,不予聘用。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學校組織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資格復審,主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構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進入考察階段的人員應提交《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授權書》,不提交授權書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經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學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招聘學校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深圳大學
附屬中學及深圳大學人力資源部網站上公示5天。
六、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學校按規定時間經主管單位同意后,向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申請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備案同意聘用后,學校將及時通知擬聘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擬聘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時須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1年內(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試用期
學校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其中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且與事業單位訂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項
(一)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點當地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如防控要求有變化,將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1.有本土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省份的來(返)湘旅客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湘,落地后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并在第7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沒有本土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省份的來(返)湘旅客也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湘。
2.近14天內有高中風險區旅居史、封控管控區旅居史、與陽性檢測者軌跡交叉或有共同暴露史的入湘人員,均須實行14天隔離醫學觀察,第1、2、3、7、10、14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
3.請考生關注“長沙疾控”官方微信公眾號近期疫情防控有關通告和提醒。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面試:(1)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3)正處于隔離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考生;(4)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的考生;(5)面試當天相應考點城市的健康碼為紅碼或體溫≥37.3℃的考生。
(二)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填報信息不真實、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在赴外招聘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未盡事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深圳市公辦中小學校赴外地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164號)執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七)招聘查詢網址
深圳市教育局官網:http://szeb.sz.gov.cn
深圳大學人力資源部網址:
https://hr.szu.edu.cn/rczp1.htm
深圳大學附屬中學官網:http://www.sdsyfz.edu.cn
咨詢電話:0755-66882356、66883311
本公告由深圳大學附屬實驗中學負責解釋。
附件:
1.深圳大學附屬實驗中學2022年上半年面向2022年應屆畢業生赴外招聘教師崗位表.xlsx
3.深圳大學附屬實驗中學面向2022年應屆畢業生赴外招聘教師考生報名表.docx
深圳大學附屬實驗中學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