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考試安排考試方式為筆試、心理測試和面試。考試的時間、地點在學校官網“師資隊伍-教輔招聘”(http://www.usts.edu.cn/szdw/jfzp.htm)中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視為主動放棄資格。
(二)筆試
筆試考試科目:筆試考試內容以與擬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知識及綜合能力為主,不指定參考書。筆試60分為合格(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及其排名將在筆試結束7個工作日內,在學校官網“師資隊伍-教輔招聘”欄目(http://www.usts.edu.cn/szdw/jfzp.htm)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如有復審不通過人員,在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通知在學校官網“師資隊伍-教輔招聘”欄目(http://www.usts.edu.cn/szdw/jfzp.ht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三)資格復審
面試前,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報名材料原件,由蘇州科技大學人事處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無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學校有權取消其參加后續考試資格。
1.主要學生干部或工作經歷證明:班級、院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學院黨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學校團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學生工作處(部)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工作經歷需提供社保繳費證明原件。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不含校內其他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出具,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總支(不含單位內二級部門或二級單位黨委或黨總支)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2.身份、學歷學位和政治面貌等證明
(1)應屆畢業生須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證件;本(專)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協議書或就讀學校學生工作處(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應屆畢業生證明(須注明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時間);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證明。
(2)社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證件;本(專)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人員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證明。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單位開具的應聘人員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現場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在學校官網“師資隊伍-教輔招聘”欄目(http://www.usts.edu.cn/szdw/jfzp.htm)進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四)心理測試、面試
復審通過者參加心理測試和面試,如某招聘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不足3人,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對進入心理測試和面試的人員,將在學校“師資隊伍-教輔招聘”欄目(http://www.usts.edu.cn/szdw/jfzp.htm)公布招聘單位、崗位名稱、參加心理測試、面試的姓名、筆試成績及排名。
面試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面試辦法、心理測試和面試安排公布網址同上,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訪談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綜合素質能力,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五)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30%、面試占70%的比例計核,并按崗位排序。如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同分的情況,排序以面試成績較高者為優先;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聘用審批后,在學校規定期限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政策咨詢
蘇州科技大學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2-68090233。
聯系人:白老師、王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督
蘇州科技大學紀委(監察專員辦)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監督。
招聘工作紀檢監督電話:0512-69379060。
聯系人:程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025-83230723。
蘇州科技大學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