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招聘崗位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開考。
(4)筆試成績、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公示表將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巫溪縣人民政府網(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欄及時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針對進入面試環節人員開展,在面試人員名單公示期間進行。報考人員按照指定地點及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審查,不接受委托資格審查,F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詳見附件6,資格審查合格者,按規定繳納考試費50元/人/科,并于審核當日在資格審核處領取《面試準考證》,按《面試準考證》上載明的時間、地點和其他相關要求,攜帶身份證原件和《面試準考證》前往參加考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向應聘人員說明原因。
(三)面試
面試包含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采用試講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教學設計能力、課堂教學藝術等。綜合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專業技能測試時間10分鐘,綜合面試時間5分鐘,各面試方式分值均為100分,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信息詳見準考證。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招聘資格。面試各科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四)考核總成績計算
組織筆試的: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綜合面試×30%
未組織筆試的: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綜合面試×50%
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在“重慶市巫溪縣人民政府網(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欄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層次、相應職〈執〉業資格、面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巫溪縣人力社保局按規定統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得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巫溪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查擬聘人員提供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學歷學位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獲獎、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審查,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對考察不合格人員,組織考察的有關部門(單位)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的次數由縣人力社保局決定。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蛇f補的缺額是否執行遞補,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及其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及人崗相適度研究后明確意見。需遞補的,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重慶市巫溪縣人民政府網(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欄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同時,考生須在考試、體檢、考察環節保持通訊暢通,若因考生通訊工具不暢而未接到通知或考生不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體檢、考察的,則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或“重慶市巫溪縣人民政府網(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欄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考生未在本公告規定期限內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資格。
八、選崗
考察合格、且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崗前培訓結束后,在通知的時間和地點集中、按照不同招聘崗位根據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具體招聘單位,若同一招聘崗位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學歷層次、相應職〈執〉業資格、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的順序依次從高到低優先選崗。遲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優先選擇權,只能在剩余招聘單位中選擇。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巫溪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備案。備案后,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考核招聘時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期滿3年可在縣域內平行交流,在本縣最低服務滿5年方能交流、調動到縣外;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在《聘用合同》中約定具體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規范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相關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凡發現應聘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或市屬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簡章由巫溪縣人力社保局、巫溪縣教委負責解釋。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電話咨詢:劉老師:023-51510972、13509448285;李老師:023-51520450、15023893818。
2、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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