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核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核通過人員方可參加考試。
八、考試方式
1. 面試: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在1:10以內的(含1:10),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70分。
2. 筆試+面試。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在1:10以上須先進行筆試,然后再進行面試。筆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職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筆試、面試時間、地點等將在“漳州市教育局網站”進行公告。考生要及時關注網站,同時保持通訊工具的通暢。
九、體檢、考核
1. 體檢
(1)考試只考面試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考試包含筆試和面試的,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1:1的比例計算。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3)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執行。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等證件,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參加體檢人員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完成所有的體檢項目,未體檢的項目視為不合格。體檢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考生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
2. 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和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十、選崗
體檢和審核合格的考生,進入選崗。同一職位有多個崗位的,按報考職位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序選崗,不選崗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十一、聘用核準
1. 擬聘用人員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納入單位事業編制,招引人才符合我市《漳州市“萬才聚漳”行動計劃》文件規定的,可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2. 所有聘用人員都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其他說明
1. 已經在編的教師和參加2022年度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漳州轄區內崗位)且進入體檢、考核階段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此次專項招聘考試。
2.做好防疫準備,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1)按屬地防疫要求,考前14天內無境外、高中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旅居史;
(2)提供考試前2天內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新冠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報告(報告時間以出具時間為準,電子版、紙質版均可);
(3)考試當天本人動態“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福建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檢測正常(低于37.3℃)。
3. 本考試方案的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其它未盡事宜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本次招聘考試由漳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1. 2022年漳州市公開招聘緊缺急需教育人才職位條件一覽表.xlsx
漳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3日



